各位同学好:
根据《北京交通大学校长办公会议纪要》(【2014】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精神,现就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学籍注册工作通知如下:
一、注册时间及地点
1、时间:9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地点:土木楼724
二、注册人员
所有类别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三、注册要求
1、研究生本人携带学生证进行注册,不得由他人代办。
2、超过集中注册时限未注册者,必须在开学两周内到所在学院研究生科进行补注册。
3、无故逾期两周不注册或者超过请假期限仍未完成学年注册者,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退学处理。
四、相关说明
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在开学两周内向学院提交书面请假条(导师签字),说明请假事由。
如因工作或其他原因需要留在外地进行科研和论文工作的研究生,须在开学前与导师、学院联系,由导师在开学两周内向学院提交“研究生暂缓注册登记表”(见附件)。
对未按要求进行学籍注册的同学将严格按照《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的第一章第五条的相关规定按退学执行。
附件:研究生暂缓注册登记表
土建研究生科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