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宝钢奖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01 阅读次数:4077次

    请看申报条件,有意申报者请在9月9日前根据申报材料的要求将《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上报学院724徐老师处,并将电子版发至chlxu@bjtu.edu.cn;学院将择优向学校推荐。

 

   关于开展2016年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推荐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生工作组: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宝钢教育奖推荐人评选工作的通知》的评审工作安排,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选工作。为做好组织申报评选工作,按照《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校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二、优秀学生奖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宝钢优秀学生奖获得者中的特别优秀者,经学校提名,可参与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的评选。

三、推荐名额

1.我校共可推荐宝钢优秀学生奖研究生2名,其中可择优评出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1名。在研究生自荐和学院推荐的基础上,每个学院可至多推荐宝钢优秀学生奖1名。

2奖励金额

宝钢优秀学生奖1万元/人

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2万元/人

四、评选程序

1.学校成立宝钢教育奖评审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学生处、研工部、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基金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2.各学院成立宝钢教育奖评审组,负责本学院研究生的申报、审核和推荐工作。研究生申报材料报研工部。

3.研工部汇总各学院推荐人选,经学校宝钢教育奖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后,报校长办公会确定最终推荐人选。

4.利用校园网等媒体对最终推荐人选进行公示。

5.报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最终评定。

五、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申报宝钢优秀学生奖的学生,请登录校教育基金会网站(http://foundation.bjtu.edu.cn

分别下载并认真填写《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评审表》和《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装订(一式两份),与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一并报送所在院(系) 。

2.《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中“主要事迹”一栏应具体生动、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地介绍申报人在校期间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特别是入校后在“五种能力”方面的现实表现;“学院或系评审意见一栏须简要说明申报学生的优点和特长,并注明同意上报为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候选人。

3如需了解宝钢教育奖及宝钢教育基金会的详细情况可登录宝钢教育基金会网站(www.bsef.baosteel.com进行查询。

六、申报评选时间安排

申报研究生请在9月9日前将《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上报所在学院。9月15日前,各学院将审核确定推荐研究生的相关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分别报研工部。9月21日前,研工部邀请专家完成初审,确定推荐名单。最后由学校宝钢教育奖评审领导小组研究初定推荐人选报校长办公会。

七、评选要求

1.各单位应坚持公开、公正原则,严格按照《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见附件)要求,履行评审程序。

2.各学院在评审时应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认真审核申报人的材料,确保真实,推荐名单须经院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3.由于上报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的时间要求严格,各学院要按时上报推荐研究生的相关材料,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学校宝钢教育奖评选推荐工作由校教育基金会总体协调负责。


教育基金会网站:http://foundation.bjtu.edu.cn

E-mail:foundation@bjtu.edu.cn

 

附件: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