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1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03 阅读次数:3155次

关于我校201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的通知

 

各位2017届毕业生: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要求,鼓励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减轻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负担,有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从2015年起,向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发放对象范围为毕业年度内(即取得毕业证书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下同),培养方式为统招统分或非定向(定向毕业生不在发放范围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有求职或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

1.毕业年度内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3.毕业学年内(即取得毕业证书上一年度的7月1日至取得毕业证书之日,下同)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注:过去曾获得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含原一次性求职补贴)的高校毕业生,后因升学原因进入下一阶段学习、再次毕业的,不再发放补贴。保研的本科生及保博的硕士生不在范围内。

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高校毕业生,应提供以本人姓名在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所属网点开立的账户(卡号),并确保截至补贴发放之日账户有效。

二、补贴标准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

三、提交时间及方式

提交时间:2017年2月28日17:30前

提交方式:将汇总表(附件2)和学生材料(参照附件1)电子版发至06231038@bjtu.edu.cn,纸质版材料交至土木工程楼724房间,因为为开学季,请同学们合理安排时间,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学生需要准备的材料及填写要求详见附件1。其中,助学贷款学生只需辅导员核实是否在毕业年度内有助学贷款,不需提供证明材料

四、学生材料清单

纸质版材料:

1.《2017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一份(附件3)。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手写身份证号,本人签字并签注日期)

3.银行卡(存折)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手写银行帐号,本人签字并签注日期)

4.低保、残疾相关证明材料(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承诺书一份(手写身份证号,本人签字,日期)(附件4)。

 

电子版材料:

1.《2017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正面照片(身份证号要清晰)

3.银行卡原件正面照片(卡号要清晰)

4.低保、残疾相关证明材料。(低保证原件照片、残疾证原件照片、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照片)

5.承诺书照片(手写好身份证号、本人签字和日期)

以上电子版材料,一名申请人汇总成一份word,word以申请人姓名命名。

注:

1、残疾毕业生补贴的发放对象必须是有本人残疾证的学生;

2、助学贷款学生必须是毕业学年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3、请各位老师审核低保和残疾学生材料的原件,可以审核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助学贷款学生只需核实是否在毕业年度内有助学贷款;

4、除低保证明、关系证明、残疾证明需交原件外,其余纸质版材料只需交复印件(复印件内容须清晰,能够辨认);

5、提醒学生在补贴打入卡中前,不要将填报的工行卡注销;

6、学院不用做公示,由学校统一公示;

7、对于首次提交申请未成功的同学,可继续申请报名提交材料,学校、北京市将于2017年12月进行一次补报审核,届时如有更换手机号、银行卡的同学请及时告知。

 

土建学院研究生工作组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