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北京交通大学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3 阅读次数:2246次

北 京 交 通 大 学 部 处 函 件

 

教通〔2017〕28号

关于举办北京交通大学第三届“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按照《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74号)要求,和《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北京赛区比赛方案》要求,学校定于20173月至7月举办北京交通大学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校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二、组织机构

本竞赛由北京交通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组委会主办,分为创意组和实践组,创意组由教务处负责,实践组由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负责,设评审专家工作组。

三、参赛人员要求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与实践组,实践组分为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75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二)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三)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3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四)就业型创业组:

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75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75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五)组队要求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为35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四、竞赛内容及要求

本次大赛的主题:搏击“互联网+”新时代  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竞赛时间安排

(一)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5月28日

学生自愿组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为35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即日起可通过登陆“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进行报名参赛(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7323),并按网站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同时按如下要求提交材料。

1.创意组:参赛团队即日起填写校赛报名表(见附件1),并提交至报名邮箱:internet2016@sina.cn,邮件标题注明“互联网+竞赛报名”,文件名“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

2.实践组:参赛团队即日起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并提交至报名邮箱:bjtucy@126.com,邮件标题注明“互联网+竞赛报名”,文件名“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

(二)竞赛指导:2017年4月-5月

讲座:邀请校内外专家、企业家、校友等通过公开讲座等形式指导大家作品的基本思路和写作方式。讲座的具体时间与地点将通过邮箱与短信通知。

(三)参赛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5月28日

1.创意组:参赛材料为项目计划书及一分钟展示视频。请参赛团队将材料提交至邮箱:internet2016@sina.cn邮件标题注明“互联网+竞赛材料”,项目计划书文件与视频文件名“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

2.实践组:请参赛团队将参赛项目创业计划书与参赛项目一分钟展示视频电子版以及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专业、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发至邮箱:bjtucy@126.com,邮件标题注明“互联网+竞赛材料提交”,文件名“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

友情提示:

1)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

2)视频格式不限,需保证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大小不超过50 Mb。项目计划书电子版为PDF文件,大小不超过30Mb

(四)答辩时间:6月中旬

评审专家组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选拔出优秀团队进行现场答辩。答辩形式采用PPT讲解和项目展示相结合。具体要求与时间、地点将通过邮箱与短信通知。

“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为参赛团队提供项目展示、创业指导、投资对接等服务。各项目团队可以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查看评审规则具体内容等相关信息。

六、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设一、二、三等奖,以参赛项目团队为单位进行评奖,获奖数根据参赛项目数按一定比例确定,对获奖的项目将颁发获奖证书。学校将从获奖项目中选拔优秀项目代表我校参加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北京赛区比赛。选拔出的优秀队伍需根据评审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材料,准备市级比赛。

在全国总决赛中获得金奖或银奖的项目如已注册公司可入驻学校大学生创业园免费孵化2年,如果是已经在园孵化的企业可根据创业园场地使用情况适当延长免费孵化期。

七、组织要求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北京赛区比赛推荐限额将参考校内初赛规模及组织情况确定参加北京市复赛的名额,因此,要求各学院认真组织2016年结题的国家级与北京市级大创项目积极报名参赛。项目组可以添加相关专业学生重新组队。

 

附件:1.北京交通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创意组)

             2.北京交通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实践组)

 

 

 

 

北京交通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组委会

(教务处          招生与就业处         研究生院         校团委)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