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学籍注册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21 阅读次数:2827次

各位同学:

    根据《北京交通大学校长办公会议纪要》(【2014】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精神,就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学籍注册工作通知如下:

一、注册时间及地点

1、时间: 9月3日(9:00—12:00,13:00—17:00

2、地点:土木楼724研究生科

二、注册人员:

全体在校研究生(在职博士生必须到校注册)

三、注册要求

1、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者将不予进行学籍注册。请于8月25日前按照财务处要求将学费、住宿费足额存入学校统一办理的中行卡中,财务处于8月28日进行集中扣款,扣款成功者方可进行学籍注册。欠费学生若在注册前已经缴纳学费,须在注册时携带发票或汇款凭证。

2、研究生本人持学生证进行注册,不得由他人代办。

3、当天未能注册的学生请注意

1)注册当天不能报到且两周之内可以报到的学生,须由他人出示导师签字的请假单(无格式要求)。学生返校时到究生科补注册。

2)超过两周仍不能注册的学生,导师需出具延缓注册证明(见附件)。学生返校时到究生科补注册。

3)从注册当日之后两周之内,每天会把未办理请假、延缓注册手续的未注册学生及导师名单发至各个系所。

4、未能按期注册又未办理请假手续,以及逾期两周不注册或超过请假期限仍未办理注册手续者,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5、注册时学生证不充磁,充磁在每学期末,届时在学院主页通知。

四、相关说明

  不能如期注册者,须在开学前向学院提交书面请假条,如实填写请假事由,请假不超过两周,超过两周者须由研究生院审批。

  如因工作或其他原因需要留在外地进行科研和论文工作的研究生,须在开学前与导师、学院联系,由导师在开学前或注册当日向学院提交“研究生暂缓注册登记表”(见附件1)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学籍注册工作,通知到每位同学,于2017年9月4日上午10:00前将注册情况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含:应报到、实际报到人数)。并于2017年9月18日上午10:00前“研究生学籍注册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对未按要求进行学籍注册的同学将严格按照《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的第一章第五条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研究生暂缓注册登记表

   2、研究生学籍注册情况汇总表

 

土建研究生科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