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新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26 阅读次数:3532次

关于2017年新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

各位同学:

国家助学贷款,是以贷款学生信用为担保,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学生须准备相关申请材料方能获贷。考虑到往年学生的申请材料错误率偏高,现提前将需要准备的材料及相关规范发予各位在校学生,请仔细阅读。

因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办方式、还款流程有很大区别,为防混淆,原则上我校学生只能选择办理其中一类助学贷款。

一、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

2017级新生、在校生新申办校园地贷款,于94日中午1230分在土木工程楼520会议室参加土建学院宣讲会。宣讲会后,申请同学开始准备提交申请材料,包括:

1.贷款同学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薄(户口迁移证)复印件、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复印件,所有复印件要求用A4规格。若身份证丢失暂时没有办下来的学生,请学院出具带照片的身份证办理中证明,但学生签订贷款合同当日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也可)。

2.家庭经济困难证明(附件三:表4)须是20176月份之后开具的,证明中有借贷人全名,并与其提供的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完全一致;对申请人家庭贫困情况有较详细的如实说明,具体可参照附件中的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办注意事项。

3.需要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每一个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父母和本人分别在个人信用报告异议授权书(附件三:表5)上用黑色签字笔在授权人的后面亲笔签名,父亲签一张,母亲签一张(单亲家庭签一张即可),本人签一张。

4.未成年的同学,需提供父母同意书,同意书中需有贷款人的正确姓名、父母双方亲笔签名。(附件三:表6

5.针对2017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学生信息采集表》(附加三:表3),请同学们直接将资助中心提供的信息采集表电子版表格填好,打印出来,本人亲笔签字。

6.证明材料中如出现删除、涂改等现象,需要重新开具。

具体要求详见《关于2017-2018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安排的通知》(附件一),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办注意事项及申请材料顺序一览表(附件三:表1、表2)。

7. 《土建学院研究生贷款信息统计表》(附件二);填写电子版即可,发送至16120991@bjtu.edu.cn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新生和老生,在贷款回执左上角标注本人姓名、学院、学号信息,并保存好。贷款回执上交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因贷款涉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切身利益,望各位同学高度重视,及时了解情况,保证每名需要贷款的同学都能够顺利申请。

所需附件请下载。

 

土建学院研究生工作组

2017824

 

附件:

附件一:学资通【20175号:关于2017-2018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安排的通知.doc

附件二:土建学院研究生贷款信息统计表.xls

附件三: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电子版.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