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评选2016-2017学年专项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9 阅读次数:4795次

关于组织评选2016-2017学年专项奖学金的通知

2014、2015、2016级本科生:

为更好地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树立和表彰先进个人典型, 根据《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励办法》规定,结合本年度评优评先工作具体情况,现就土建学院组织评选2016-2017学年专项奖学金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评选条件及办法

①荣获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者;

②符合奖学金评选方或提供者要求的专项条件;

③符合学院的筛选条件;

④各专项奖学金与学校设立的各单项奖学金荣誉可兼得,奖金不兼得(茅以升铁道教育希望之星奖、茅以升工程教育学生奖除外);

⑤原则上,每名同学不能兼得两项或两项以上专项奖学金;

⑥学院组织所有获得推荐的学生在网上如实填写《专项奖学金评审表》(一式三份),学院及学校签署意见前,复印均有效,照片复印有效,待通知后统一上交。

二、各类奖学金清单列表

8000 

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智瑾奖学金

茅以升铁学奖及工学奖

中国港湾

奖学金

照坤奖学金

校友励学金

金额

8000

5000

5000专项

奖学金

铁道教育希望之星奖

工程教育学生奖

一等

二等

一等

二等

5000三等

5000

10000

5000

3000

3000

8000

5000

4000

3000

2000

年级

14

15

16

14

15

16

14

15

15

16

15

15

14

15

16

14

15

15

14

15

16

名额

4

4

3

15

15

14

1

1

1

1

1

1

1

2

1

1

1

1

1

2

1

是否兼得

不兼得

不兼得

不兼得

兼得

不兼得

不兼得

不兼得

不兼得

不兼得

不兼得

三、申请方式

①国家奖学金:请满足条件的同学下载附件,根据国家奖学金的具体条件进行申请,并认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材料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邮箱yxlv@bjtu.edu.cn截止时间至10月9日中午12:00前。

国家奖学金将组织统一答辩,答辩时间为10月12日(暂定),现将答辩要求通知如下:

(1)候选人以PPT展示的形式陈述自己在上一学年中学习、生活、科研、学生工作等各方面取得的优异成绩,分享自己的经历与感悟;

(2)评委老师根据个人风采展示的表现针对性提出问题,候选人现场答辩;

(3)学院根据最终成绩(70%×学习成绩+30%×答辩成绩)排名将结果上报至学生处,由学校统一公示,学院内部不再公示;

(4)具体答辩事宜另行通知。

②国家励志奖学金:请满足条件的同学下载附件,根据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具体条件进行申请,并填写《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发送至各年级负责人处。截止时间至10月13日中午12:00前。

③茅以升铁学奖和工学奖:请满足条件的同学下载附件,根据茅以升铁学奖和工学奖的具体申请条件,并认真填写附件4-1《茅以升铁道教育希望之星奖申报书》纸质版1份、附件4-1-1 《茅以升铁道教育希望之星奖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或附件4-2 《茅以升工程教育学生奖申报书》纸质版1份、附件4-2-1《茅以升工程教育学生奖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并将以上材料于10月13日12:00前交至年级辅导员处。

④其他专项奖学金于10月13日前根据申请要求将附件8《专项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提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⑤本办法由学院学生工作组负责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