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对2017届赴西部、基层就业毕业生奖励的通知(第二批)
发布时间:2017-10-12 阅读次数:2125次

转发:关于对2017届赴西部、基层就业毕业生奖励的通知(第二批)

各位负责就业工作的老师:

为了进一步鼓励毕业生投身西部,扎根基层,按照校发[2006]3号文件精神,上学期末我校对2017届第一批赴西部、基层就业毕业生进行奖励。根据目前就业情况,进行该项奖励的第二次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奖励范围及金额

1. 非西部生源毕业生到西藏地区就业或创业者奖励8000元。

2. 非西部生源毕业生去西部,在省会以外城市及地区就业或创业者奖励人民币3000元。

3. 非西部生源毕业生去西部,在省会城市就业或创业者奖励人民币1000元。

4. 非西部生源毕业生去西部,在中国铁路总公司所属企业就业的在原奖励基础上增加1000元的奖励。

5. 毕业生到国家贫困县就业或创业,奖励人民币6000元。

6. 毕业生到农村或城镇社区就业,奖励人民币1000元。

7. 毕业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学校发给每人3000元的生活补贴。

8. 毕业生到部队就业,奖励人民币3000元。

9. 对毕业生到西部和基层就业的特殊情况,由学院提出推荐奖励报告,学校评审小组研究确定奖励额度。

二、  相关说明

1. 以上奖励不包括入学时已确定为委培生、定向生和按协议培养的学生。

2. 申请人要具有毕业资格(2017年毕业,可以电子注册)。

3. 就业单位为已签订三方协议书的签约单位,单位所在地以就业报到证中的单位所在地为准。

4. 毕业生到农村或城镇社区就业或到国家贫困县就业或创业的,申请时需提交工作所在地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5. 创业毕业生的就业去向在就业网中标识为创业,且申请时需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法人代表应为毕业生本人。

6. 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甘肃、宁夏、新疆、青海、陕西、西藏、云南、贵州、广西、四川、重庆。

7. 以上奖项不累加,获多种奖励取高限。

三、  奖励流程

1. 需个人申请,经学院、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批准后,方可获得奖励金额。

2. 请于10月15日17:00前将《2017届到西部和基层就业毕业生奖励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一)及《2017届到西部和基层就业毕业生奖励申请汇总表》(附件二)纸质版交至土木工程楼室,到农村或城镇社区就业或到国家贫困县就业或创业的学生需同时提交单位所在地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创业学生需同时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电子版打包发送至06231038@bjtu.edu.cn。

3. 审核合格者,由学校计财处将奖金发放至毕业生个人中行卡。请申请人暂时不要注销学校统一发放的中国银行卡。

四、  报送范围

1.  上学期已报送过2017年6月8日前签订三方且符合奖励条件的毕业生,此次为第二次报送,报送范围为2017年6月9日至今签订三方协议且符合奖励条件的毕业生。符合奖励条件但上次未报送学生也可在此次报送。

2.  2017届赴西部、基层就业奖励参考名单(第二批)见附件三(不包括已经报送学生信息),如有其他符合奖励范围的情况,可申报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北京交通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土建学院研究生工作中组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