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学院2016-2017学年专项奖学金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2017-10-15 阅读次数:3000次

土建学院2016-2017学年专项奖学金评选办法

141516级本科生:

各类专项奖学金评选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以下简称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为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北京交通大学2016-2017学年专项奖学金基本评选条件及办法》及各类专项奖学金评定细则,特制定本办法。

阶段一:名额分配

根据《北京交通大学2016-2017学年专项奖学金基本评选条件及办法》及各类专项奖学金评定细则,以及往年专项奖学金院内分配情况,学院将学校给定的各类专项名额合理分配至各年级。

阶段二:个人申请

根据《北京交通大学2016-2017学年专项奖学金基本评选条件及办法》及各类专项奖学金评定细则,下发《土建学院2016-2017学年专项奖学金评选通知》。符合基本条件的个人提出申请,各年级进行汇总。

阶段三:资格审查

根据《北京交通大学2016-2017学年专项奖学金基本评选条件及办法》及各类专项奖学金评定细则,各年级审核申请人资格并最终确定候选人名单。

分组答辩专项奖名额分配情况如下:

奖学金类别

年级

部分专项奖学金名额

(除照坤奖学金)

照坤奖学金名额

2014

3

1

2015

8

2

2016

3

0

阶段四:现场答辩   

20161018日(周三)19:00  部分专项奖学金答辩  地点暂定

注意:请各年级申请专项奖学金答辩的同学于2017101721:00在土建楼232会议室拷贝答辩媒体文件。

【环节一:个人风采展示】

候选人以ppt展示的形式陈述自己在上一学年中学习、生活、科研、学生工作等各方面取得的优异成绩,分享自己的独特经历和人生感悟,展示自己的青春风采。限时3分钟。

【环节二:评委提问】

评委老师根据个人风采展示的表现针对性提出问题,答辩同学进行回答。限时2分钟,主持人发言、老师提问不计入时间。

阶段五:确定获奖名单

本次专项奖学金评选采取百分制。其中:

最终成绩=原始学习成绩*70%+答辩成绩*30%

现场答辩(满分100分)。(其中个人风采展示占50分,评委提问占50分)

本次专项奖学金答辩不分前期申请志愿,申请专项奖学金的同学各年级分组进行答辩,最终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得分最高者优先选择已分配给本年级的奖项,按照最终成绩排序依次顺延选择。

阶段六:公示获奖名单

最终评选结果将于答辩会结束后一星期内在学院公示栏予以公示。

注意事项:

1.各奖项候选人以年级为单位分组答辩;

2.已经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不得参与答辩;

3.本次答辩邀请学生评委;

4.《北京交通大学2016-2017学年专项奖学金基本评选条件及办法》及各类专项奖学金评定细则,详见学院网通知;

5.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土建学院学生工作组。

                                        2017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