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团支部等级终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02 阅读次数:3577次

各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共青团工作的若干意见》,从严治团,狠抓基层团组织建设,科学、全面衡量团支部的各项建设成果,树立先进集体典型,推动学院共青团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在2017—2018学年团支部等级中期评估的基础上,学院团委决定继续开展团支部等级终期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原则

通过团支部等级评估工作,调动基层团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基层团组织自主管理、自我激励和自我约束,突出评估对团支部建设的导向性、权威性。在执行过程中要突出团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性,突出对团支部日常工作的考察,突出对团支部开展特色活动的鼓励,突出考核指标的可操作性。

二、评估组织

学院团委成立团支部等级评估工作小组,负责对团支部的申报进行材料核实、评审组织、等级评定。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团委组织部。

组  长:学院团委书记何永淼

副组长:学院团委老师常扬帆

成  员:学院团委老师、学院团委组织部干部、团员代表

三、评估程序

1.团支部工作总结。团支部对照《北京交通大学团支部等级评估考核指标》,结合中期评估整改意见,逐项自查,形成团支部申请终期评估等级的书面材料。

2.团支部等级申报。团支部填写《北京交通大学团支部等级申请表》。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各团支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收集相关项目证明材料,上报学院团委。

各团支部请于2018年4月9日18:00前将团支部等级评估材料(附件三、附件二及其举证照片)纸质版及电子版上交至各年级团总支,并由团总支汇总后于2018年4月10日18:00前,电子版发送至16231113@bjtu.edu.cn,纸质版上交至团委组织部干事余波处。

3.准甲(乙)级团支部公开答辩。申报甲级、乙级(本科一年级)的团支部需进行公开答辩,评委由学院团委老师、团员代表组成。依据考核指标成绩和答辩成绩形成的考评成绩,认定评估等级。工作小组按照分配比例确定甲(乙)级团支部,未入选的确定为乙(丙)级团支部,无需再参加评估工作小组的评审。

答辩时间为4月14日。

考评成绩(S1)=考核指标成绩(权重70%)+答辩得分(权重30%

其中,考核指标成绩由学院团委组织部完成复核及评分。

4.评估工作小组评审。团支部等级评估工作小组依据《北京交通大学团支部等级评估考核指标》,完成对其余团支部申报的考评工作。

考评成绩(S2)=考核指标成绩(权重70%)+评估工作小组评分(权重30%

其中,考核指标成绩由学院团委组织部完成复核及评分;评估工作小组评分(权重30%)=学院团委老师和团学干部评分(权重20%)+同年级团支部互评得分(权重10%)。

5.团支部等级确定并公示。团支部等级评估工作小组根据考评成绩确定各团支部的评估等级,并对评估等级和考评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附件:1北京交通大学团支部等级评估工作实施办法

     (附录为:北京交通大学团支部等级评估考核指标)

2.北京交通大学团支部终期自评自查报告

3.北京交通大学团支部等级申请表

 

(联系人:余波 15101022979/16231113@bjtu.edu.cn )

 

 

共青团北京交通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