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17:30下班之前,公布争优答辩和复审评阅名单(复审改为评阅形式)。
分组成绩为“A”的前5%的学生可争优答辩。成绩为“C及以下”的学生必须参加复审评阅。
9、6月13日,争优答辩和复审评阅。
不参加争优答辩的,毕设成绩将按原总评成绩为准;参加争优答辩的,毕设成绩将按争优答辩结果为准。参加复审评阅的学生的毕设成绩将按复审评阅结果为准。复审以评阅论文的形式进行,无需现场答辩,如若评阅教师对毕设论文确有疑问需要学生当面答辩时,会通知学生来评阅现场答辩。
争优答辩、复审评阅的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5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教师组成。答辩当天,参加争优答辩的学生在答辩前将纸质论文交答辩委员会。复审评阅的学生必须于6月12日下午15:00前将纸质论文交至教学科。具体时间和地点见下表。
学生毕设组 | 答辩时间 | 答辩地点 |
争优答辩、复审评阅(建工组) | 6月13日8:30 | 17教206 |
争优答辩、复审评阅(桥梁组) | 6月13日8:30 | 17教209 |
争优答辩、复审评阅(隧地岩土组) | 6月13日8:30 | 17教211 |
争优答辩、复审评阅(道铁组) | 6月13日8:30 | 17教2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