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新申请办理校园地贷款通知(含新生和老生之前没有办理过的)
发布时间:2018-09-07 阅读次数:2812次

土建学院关于2018-2019学年研究生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安排的通知

 

全体研究生

国家助学贷款,是以贷款学生信用为担保,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现将2018-2019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园地助学贷款相关日程安排

9月6日-9月11准备线下贷款申请材料,完成线上贷款申请(具体参见附件四《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申请指南》),线上线下均需要完成申请

9月12日学院审核,统一上交至资助中心;

9月13日-9月30日,资助中心初审,经办银行复审材料;

10月1日-10月中旬,资助中心打印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10月中旬,学生与银行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时间另行通知);

11月中下旬,银行输系统、建档、放款,学校计财处完成学费住宿费扣缴和发放贷款工作。

二、校园地助学贷款对象与条件(研究生群体)

1.全日制的研究生;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因家庭经济困难,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

三、校园地助学贷款额度(研究生群体)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经学校与经办银行商定,结合我校学生实际学费、住宿费情况,具体执行办法如下:

1.硕士研究生:除软件学院、经管学院高收费专业学位(工程管理、审计、金融、公共管理)硕士生贷款额度为每人每年12000元,其余学院硕士生贷款额度为每人每年学费与住宿费之和,以实际情况为准。

2.博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贷款额度一律为每人每年学费与住宿费之和,以实际情况为准。

四、校园地助学贷款申请材料要求

1.贷款同学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薄(户口迁移证)复印件、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复印件,所有复印件要求用A4纸规格。若身份证丢失暂时没有办下来的学生,请学院出具带照片的身份证办理中证明,但学生签订贷款合同当日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也可)。

2.家庭经济困难证明须是2018年6月份之后开具的,证明中有借贷人全名,并与其提供的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完全一致;对申请人家庭贫困情况有较详细的如实说明,具体可参照附件中的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办注意事项。

3.需要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每一个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父母和本人分别在“个人信用报告异议授权书”上用黑色签字笔在“授权人”的后面亲笔签名,父亲签一张,母亲签一张(单亲家庭签一张即可),本人签一张。

4.未成年的同学,需提供父母同意书,同意书中需有贷款人的正确姓名、父母双方亲笔签名。

5.针对《2018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学生信息采集表》,请同学们直接将资助中心提供的信息采集表电子版表格填好,打印出来,本人亲笔签字。

6.证明材料中如出现删除、涂改等现象,需要重新开具。

五、校园地助学贷款线上申请要求

1.按照中国银行最新要求,申请校园地贷款学生线下准备申请材料的同时,需要同步进行线上申请,申请方式为:①网上银行,登陆http://www.boc.cn/,点击“个人客户网银登录”后,无论是否已开通中国银行网上银行均可进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②手机银行,下载“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选择“贷款”,无论是否已开通中国银行手机银行均可进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

2.学生根据附件四的《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申请指南》按步骤操作网申,每一环节均有截图说明和相关的填报注意事项,请同学们一定认真研读。所有信息填写完毕后,请务必先点击“保存资料”,确认各项信息正确无误后再提交高校审核。

3.学生通过中国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线上渠道完成贷款申请后,依据学生选择的学院,申请信息将在学院审核用户名下展现。

六、校园地助学贷款工作要求

1.每名需要贷款的学生认真填写提供要求的材料,学院将尽快审核,做好材料上报、审核、补报工作,帮助需要贷款者都能够顺利申请。

2.本次贷款申办不限于2018级新生,其他年级在校生有贷款需求的同样可以按照要求递交申请材料,请申请者按照申请材料顺序一览表整理完好申报材料,同时将附件一的电子版信息发送到2282873141@qq.com

3.同一学年,生源地贷款和校园地贷款不能同时办理。本科申请贷款毕业后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的,须重新准备贷款申请材料进行研究生阶段的贷款申办,本金不存在延展。

4.学院将于9月12日前将完善好的附件二“土建学院研究生贷款信息统计表”发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请大家务必在9月11日前完成网上申报。9月12日11点前将书面材料交土建724房间助管李现柯处。请务必12日尽早,学院需要当天审核并上交学校。

5.附件三为学生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材料的电子版,请各位同学根据前述要求及时准备材料的书面版本(书面按照顺序一览表的顺序排序)并12日上交学院

 

附件一:土建学院校园地贷款申请材料汇总表

附件二:土建学院研究生贷款信息统计表

附件三: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电子版

1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办注意事项

2、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顺序一览表

3、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学生信息采集表

4、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5、个人信用报告异议授权书

6、未成年人贷款父母同意书(样式)

7、身份证办理中证明

附件四: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申请指南

 

北京交通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工作组

2018年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