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级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08 阅读次数:4632次

土建学院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

2018级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及全体研究生:

为进一步健全我校研究生资助工作体系,全面掌握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情况,切实有效地贯彻落实国家和学校的资助政策,根据《北京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拟对我院2018级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布置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确定合理标准,实行量化标准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原则。

2.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认定和资格复查对象

我校2018级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其他年级需要新申请困难认定的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三、组织机构

参照《北京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附件1)要求,成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和年级认定评议小组。

我院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由主管研究生思政工作领导任组长,研究生专职辅导员任副组长,研究生兼职辅导员为组员。

年级认定评议小组由年级辅导员负责,成员为年级兼职辅导员和各班班长。

2018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本次认定和资格复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并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四、认定等级

本次认定等级分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别困难三个等级,具体认定标准及要求见《北京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附件1)。

五、时间节点及工作安排

9月8日-9月12日

学生填写提交纸质版《北京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具体填写要求详见填写说明(附件3),上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困难证明原件(附件4)(此证明办理需要时间,请速办理及建档立卡、低保孤残等证明复印件,按照以上顺序用夹子夹好交给班长。

11日前提交附件5电子版汇总表至9319722@qq.com

9月13日10:00前

班长将收到的新生《北京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困难证明等材料,按照学号排序后上交到土建724.

9月13日

年级认定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困难等级

9月14日

学院认定工作组审议年级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审议通过后上交相关材料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9月20日前

经沟资助中心沟通调整后,学院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公示。

9月21日前

公示结束后,学院上报最终确认的学生名单及材料至资助中心。

9月22日-9月27日

学校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公示。

六、工作要求

1.学生上报信息应该真实可靠,学校的监督电话为51685223,电子邮箱为xszzzx@m.bjtu.edu.cn,学院监督电话51685393,电子邮箱9319722@qq.com,反映情况一般应具实名。

2.根据《北京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对于学生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其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并进行通报。

3.研究生困难认定的结果将应用于就业补助、社会专项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思源助学金及其他学校助困资金的申请使用资格,未经认定的学生不得申报相关经济补助。

4.开展认定时应参考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情况,原则上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均可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附件1:北京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附件2:北京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附件3:《北京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填写说明

附件4:《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附件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工作组

2018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