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评选土建学院2017-2018学年双培生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17 阅读次数:2748次

2016、2017级学生:

针对我校双培计划学生,学校拟制定如下奖励办法:

一、基本条件

双培计划学生申请个人奖励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良,即上一学年学习加权平均成绩在60分以上;

4.学年思想行为测评成绩居双培计划学生内部专业排名前70%;

5.上一学年宿舍个人得分平均分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

二、单项奖学金评定

1.学习优秀奖学金

双培计划学生可与我校正常学籍学生共同参评学校设立的学习优秀奖学金,一、二、三等学习优秀奖学金评定及奖励标准保持不变。如双培计划学生获评,则为其所在学院追加相应等级的学习优秀奖学金名额。

同时,设立双培计划单项学习优秀奖学金,对未能获得学校一、二、三等学习优秀奖学金,但学习加权平均成绩在双培计划学生内部专业排名前25%的,可获得双培计划单项学习奖学金。学习成绩以教务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要求无不及格现象。我校学习优秀奖学金与双培计划单项奖学金不可兼得。双培计划单项学习奖学金共分两档:

(1)双培一等学习优秀奖学金:学习加权平均成绩在专业排名前12.5%,奖励金额1000元/人学年;

(2)双培二等学习优秀奖学金:学习加权平均成绩在专业排名前25%,奖励金额800元/人学年。

2.其它类单项奖学金类

双培计划学生可与我校正常学籍学生共同参评学校设立的其它类单项奖学金,包括社会工作优秀、奋进、学习进步、体育活动优秀、文艺活动优秀、社会实践优秀等类别奖学金,评定标准保持不变。如有双培计划学生获评某类别单项奖学金,则为其所在学院追加相应类别的奖学金名额。

三、荣誉称号评定

1.双培计划学生获评“三好学生”荣誉称号需满足以下条件:

(1)学年思想行为测评成绩居双培计划学生内部专业排名前30%

(2)获得学校一、二、三等学习优秀奖学金或获得“双培”一等学习优秀奖学金;

(3)上一学年体质测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

2.双培计划学生获评“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需满足以下条件:

(1)学年思想行为测评成绩居双培计划学生内部专业排名前30%;

(2)获得二等及以上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

(3)上一学年体质测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

四、专项奖学金评定

1.双培计划学生可与我校正常学籍学生共同参评学校现有的专项奖学金,评定标准保持不变,即:

(1)荣获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者;

(2)符合专项奖学金提供者要求的专项条件。

2.为双培计划学生单独设立“知行”双培专项奖学金,评选条件为荣获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奖励金额5000元/人学年。

五、国家奖学金评定

双培计划学生在原学籍所在学校评选国家奖学金,我校对双培计划学生的表现进行评定,由其学籍所在学校依据相关办法评选国家奖学金。

六、申请办法

  请符合条件的双培生填写相应表格,附件2单项奖学金和附件3荣誉称号评选表格于10月19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9255@bjtu.edu.cn;附件4和附件5于10月25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9255@bjtu.edu.cn。



土建学院学生工作组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