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学籍注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23 阅读次数:4088次


根据《北京交通大学校长办公会议纪要》(〔2014〕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精神,研究生院现就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学籍注册工作通知如下:

一、注册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9月1日(9:00—11:30,13:30—16:00

2、地点:土木楼724研究生科。

二、注册人员:

全体在校研究生(在职博士生必须到校注册)。

三、注册要求

1、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无需缴纳住宿费)者将不予进行学籍注册。

2、研究生本人持学生证进行注册,不得由他人代办。

3、当天未能注册的学生请注意

1)注册当天不能报到且两周之内可以报到的学生,须由他人出示导师签字的请假单(无格式要求)。学生返校时到究生科补注册。

2)超过两周仍不能注册的学生,导师需出具延缓注册证明(见附件)。学生返校时到究生科补注册。

3)从注册当日之后两周之内,会把未办理请假、延缓注册手续的未注册学生及导师名单发至各个系所。

4、未能按期注册又未办理请假手续,以及逾期两周不注册或超过请假期限仍未办理注册手续者,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5、注册时学生证不充磁,充磁在每学期末,届时在学院主页通知。

6、学生证丢失的同学请本人带着以下任一相片清晰的证件(身份证、护照、医保卡、一卡通)进行注册,并请关注开学初学院主页发布的补办学生证通知。

四、相关说明

   不能如期注册者,须在开学前向学院提交书面请假条,如实填写请假事由,请假不超过两周,超过两周者须由研究生院审批。

   如因工作或其他原因需要留在外地进行科研和论文工作的研究生,须在开学前与导师、学院联系,由导师在开学前或注册当日向学院提交“研究生暂缓注册登记表”(见附件)

   学院将于2019年9月2日上午10:00前将注册情况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含:应报到、实际报到人数)。并于2019年9月16日上午10:00将关闭“学籍注册”模块,研究生学籍注册情况汇总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对未按要求进行学籍注册的同学,学校将严格按照《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的第一章第五条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研究生暂缓注册登记表

  

祝各位同学假期快乐,万事顺意!

 

土建研究生科

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