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新申请办理校园地贷款通知(含新生和老生之前没有办理过的)
发布时间:2019-08-30 阅读次数:2800次

土建学院关于2019-2020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安排的通知

全体研究生:

国家助学贷款,是以贷款学生信用为担保,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现将2019-2020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园地助学贷款相关日程安排

9月2日-9月8日,准备线下贷款申请材料,完成线上贷款申请(具体参见附件四《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申请指南》),线上线下均需要完成申请。

9月9-12日学院审核,统一上交至资助中心;

9月13日-9月30日,资助中心初审,经办银行复审材料;

10月1日-10月中旬,资助中心打印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10月中旬,学生与银行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时间另行通知);

11月中下旬,银行输系统、建档、放款,学校计财处完成学费住宿费扣缴和发放贷款工作。

二、校园地助学贷款对象与条件(研究生群体)

1.全日制的研究生;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因家庭经济困难,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

4.同一学年已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同时申办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5.校园地贷款采用一次申请、分年发放的形式,同一学历阶段只需准备一次申请材料,请勿重复提交申请。

三、校园地助学贷款额度(研究生群体)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经学校与经办银行商定,结合我校学生实际学费、住宿费情况,具体执行办法如下:

1. 硕士研究生:除软件学院、建艺学院(艺术设计、美术专业学位)、经管学院(工程管理、审计、金融、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生贷款额度为每人每年12000元,其余学院硕士生贷款额度为每人每年学费与住宿费之和,以实际情况为准。

2. 博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贷款额度一律为每人每年学费与住宿费之和,以实际情况为准。

四、校园地助学贷款申请材料要求

1.北京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无须盖章,本人署名承诺即可),申请表中应详细说明家庭经济状况:其中家庭成员务农的需说明种植何种作物、几亩地、年收入;打工的需说明具体工作城市、职业类型;无业的需说明原因;体弱多病的需说明病情;受灾的需说明受灾具体情况。

2.贷款同学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薄(户口迁移证)复印件、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复印件,所有复印件要求用A4纸规格。若身份证丢失暂时没有办下来的学生,请学院出具带照片的身份证办理中证明,但学生签订贷款合同当日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也可)。

3.本人签署的信用报告异议授权书,用黑色签字笔在“授权人”的后面签名。

4.未成年的同学,需提供父母同意书,同意书中需有贷款人的正确姓名、父母双方亲笔签名。

5.针对《2019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学生信息采集表》,请同学们直接将资助中心提供的信息采集表电子版表格填好,打印出来,本人亲笔签字。

6.证明材料中如出现删除、涂改等现象,需要重新开具。

五、校园地助学贷款线上申请要求

1.按照中国银行最新要求,申请校园地贷款学生线下准备申请材料的同时,需要同步进行线上申请,申请方式为:①网上银行,登陆http://www.boc.cn/,点击“个人客户网银登录”后,无论是否已开通中国银行网上银行均可进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②手机银行,下载“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选择“贷款”,无论是否已开通中国银行手机银行均可进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

2.学生根据附件四的《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申请指南》按步骤操作网申,每一环节均有截图说明和相关的填报注意事项,请同学们一定认真研读。学院务必按照相应的入学院系名称进行选择(如土建等),千万不可选择“本科、专科院”和“研究生、博士生院”,否则将影响后续的学院归口审核。所有信息填写完毕后,请务必先点击“保存资料”,确认各项信息正确无误后再提交高校审核

3.学生通过中国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线上渠道完成贷款申请后,依据学生选择的学院,申请信息将在学院审核用户名下展现。

六、校园地助学贷款工作要求

1.每名需要贷款的学生认真填写提供要求的材料,学院将尽快审核,做好材料上报、审核、补报工作,帮助需要贷款者都能够顺利申请。

2.本次贷款申办不限于2019级新生,其他年级在校生有贷款需求的同样可以按照要求递交申请材料,请申请者按照申请材料顺序一览表整理完好申报材料,同时将附件一、附件二的电子版信息提交给本班班级事务负责人,由本班负责人汇总后,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1065286411@qq.com。(请将电子版信息汇总)

3.同一学年,生源地贷款和校园地贷款不能同时办理。本科申请贷款毕业后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的,须重新准备贷款申请材料进行研究生阶段的贷款申办,本金不存在延展。

4. 学院将于9月12日前将完善好的附件二“土建学院研究生贷款信息统计表”发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请大家务必在9月8日前完成网上申报。9月8日18点前,以班级为单位将书面材料交至兼职辅导员吴昊远同学处。请务必9月8日尽早,学院需要审核并上交学校。

5.附件三为学生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材料的电子版,请各位同学根据前述要求及时准备材料的书面版本(书面按照顺序一览表的顺序排序)并于8日前,以班级为单位上交至兼职辅导员吴昊远同学处


附件:

附件一:土建学院校园地贷款申请材料汇总表

附件二:土建学院研究生贷款信息统计表

附件三: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电子版

    1、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顺序一览表

    2、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学生信息采集表

    3、北京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4、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个人信用报告异议授权书

    5、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未成年人父母同意书(样式)

    6、身份证办理中证明

附件四: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申请指南

 

北京交通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工作组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