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2020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申请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02 阅读次数:2992次

国家助学贷款,是以贷款学生信用为担保,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据学校的安排,经与经办银行协商,2019-2020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即将启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园地助学贷款相关日程安排

9月2日-9月12日,各学院组织学生准备线下贷款申请材料,完成线上贷款申请(具体参见附件四《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申请指南》),线上线下均完成申请后按照要求进行审核,统一上交至资助中心;

9月13日-9月30日,资助中心初审,经办银行复审材料;

10月1日-10月中旬,资助中心打印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10月中旬,学生与银行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时间另行通知);

11月中下旬,银行输系统、建档、放款,学校计财处完成学费住宿费扣缴和发放贷款工作。

二、校园地助学贷款对象与条件

1.全日制的本专科生(含预科生)、研究生;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因家庭经济困难,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

4.同一学年已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同时申办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5.校园地贷款采用一次申请、分年发放的形式,同一学历阶段只需准备一次申请材料,请勿重复提交申请。

三、校园地助学贷款额度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经学校与经办银行商定,结合我校学生实际学费、住宿费情况,具体执行办法如下:

1.本科生:除运输学院、机电学院和理学院中外合作项目、建艺学院艺术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软件学院学生、威海校区学生贷款额度取每人每年8000元外,其余学院专业贷款额度取学费与住宿费之和,住宿费最高每人每年可申请1200元,以实际情况为准。

2.专科生:清河学院学生贷款额度为每人每年6750元。

3.硕士研究生:除软件学院、建艺学院(艺术设计、美术专业学位)、经管学院(工程管理、审计、金融、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生贷款额度为每人每年12000元,其余学院硕士生贷款额度为每人每年学费与住宿费之和,以实际情况为准。

4.博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贷款额度一律为每人每年学费与住宿费之和,以实际情况为准。

四、校园地助学贷款申请材料要求

1.北京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无须盖章,本人署名承诺即可),申请表中应详细说明家庭经济状况:其中家庭成员务农的需说明种植何种作物、几亩地、年收入;打工的需说明具体工作城市、职业类型;无业的需说明原因;体弱多病的需说明病情;受灾的需说明受灾具体情况。

2.贷款同学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薄(户口迁移证)复印件、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复印件,所有复印件要求用A4纸规格。若身份证丢失暂时没有办下来的学生,请学院出具带照片的身份证办理中证明,但学生签订贷款合同当日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也可)。

3.本人签署的信用报告异议授权书,用黑色签字笔在“授权人”的后面签名。

4.未成年的同学,需提供父母同意书,同意书中需有贷款人的正确姓名、父母双方亲笔签名。

5.针对《2019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学生信息采集表》,请同学们直接将资助中心提供的信息采集表电子版表格填好,打印出来,本人亲笔签字。

6.证明材料中如出现删除、涂改等现象,需要重新开具。

五、校园地助学贷款线上申请要求

1.按照中国银行最新要求,申请校园地贷款学生线下准备申请材料的同时,需要同步进行线上申请,申请方式为:①网上银行,登陆http://www.boc.cn/,点击“个人客户网银登录”后,无论是否已开通中国银行网上银行均可进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②手机银行,下载“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选择“贷款”,无论是否已开通中国银行手机银行均可进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

2.学生根据附件四的《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申请指南》按步骤操作网申,每一环节均有截图说明和相关的填报注意事项,请同学们一定认真研读。学院务必按照相应的入学院系名称进行选择(如电信、计算机等),千万不可选择“本科、专科院”和“研究生、博士生院”,否则将影响后续的学院归口审核。所有信息填写完毕后,请务必先点击“保存资料”,确认各项信息正确无误后再提交高校审核。

3.学生通过中国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线上渠道完成贷款申请后,依据学生选择的学院,申请信息将在学院审核用户名下展现。目前各学院本研的用户名已创建成功并将长期使用,之后会单独另行通知用户名及密码,请务必妥善保存并做好交接。具体学院操作要求参加附件五的《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系统高校初审操作要点》。

六、校园地助学贷款工作要求

1.校园地助学贷款涉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切身利益,望各学院高度重视,严格把关,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审查学生材料,及时补充不合格材料,保证每名需要贷款的学生都能够顺利申请,真正做到以学生为本,应贷尽贷。

2.申报校园地贷款的2019级新生,请按照要求递交申请材料,请同学们按照申请材料顺序一览表整理完好于9月9日交至土建楼714办公室,并报送附件一的材料以备核查。

4.请同学们于9月9日前将附件二“××学院本科生、研究生、专科生贷款信息统计表”的个人信息填写完整,电子版发到邮箱qmdai@bjtu.edu.cn。

5.附件三为学生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的电子版材料,

附件一:XX学院校园地贷款申请材料汇总表

附件二:XX学院本科生、研究生、专科生贷款信息统计表

附件三: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电子版

1、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顺序一览表

2、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学生信息采集表

3、北京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4、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个人信用报告异议授权书

5、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未成年人贷款父母同意书(样式)

6、身份证办理中证明

附件四: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申请指南

附件五: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系统高校初审操作要点

 

土建学院学生工作组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