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
吸烟严重危害吸烟者的生命,二手烟同样可以致命。为加强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简称《条例》)已于2015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规定在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室内环境、室外排队等场合禁止吸烟。为进一步推动《条例》在我院落实落细,不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对吸烟造成危害的意识,培养健康高尚的生活情操,特向广大师生发出如下倡议:
一、严格遵守《条例》和学院有关规定,禁止在公共场所(办公室、宿舍区、实验室、会议室、库房、地下室、卫生间、过道、楼梯间、电梯、门厅等)吸烟,自觉营造无烟环境。
二、全体师生要自觉控烟、禁烟,互相监督、互相提醒,做到在非吸烟区与来访人员互不敬烟,自觉克制,互相监督。
三、学院领导要率先垂范,少吸烟或不吸烟,研究生导师、辅导员要积极为学生行为示范。
四、各单位要加强对师生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的科学知识,倡导大家形成戒烟、禁烟的良好氛围。
五、广大师生要敢于制止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全市控烟统一举报电话:12320。
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大家积极响应学院的倡议,从你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拒绝烟草,共同营造一个健康、优美、舒适的工作环境和公共环境。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