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3月份博士、硕士研究生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17 阅读次数:4588次

关于做好2020年3月份博士、硕士研究生

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同学们好,请关注2020年3月博士、硕士研究生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各时间节点:


1.2月23日前学分自查,请每位学生在综合教务中自查毕业资格,资格不满足的学生无法送审论文,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2月20日上午8:30-10:00到土木楼724办理

2. 2月24日上午8:30-10:30办理答辩手续,学生在2月24日14:00-16:30系统上传论文,操作指南见附件

3. 2月26-3月4日教师网上评阅,教师下载论文评审书,并打印、签字装订,一式两份交724郝建芳处(该项所有内容由教师完成),评审标准:有一份意见是修改后再审的学生需延期。有一份或两份意见是修改后答辩的学生需填写修改说明。

4. 3月5-9日 研究生科整理送审结果;学生修改论文,两个修改后答辩的论文由专业分委会讨论

5. 3月10-11日 公开答辩

6. 3月12-15日 召开专业分委会,投票审核各专业答辩材料

7. 3月16日 答辩秘书提交所有通过审核的材料

8. 3月17日 研究生科核对、统计、整理答辩学生的学位信息、评审书信息、答辩信息,制作院学位委员会议会议材料

9. 3月18-19日召开学院学位会,进行学位预授予

10.3月20日 交毕业材料至研究生院


     具体通知详见附件及个人邮箱。预祝寒假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