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毕业研究生评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3 阅读次数:3279次

关于评选2020

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及

北京市优秀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意见》(京教学〔2012〕1号)及《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励实施办法》相关要求,现启动评选2020年夏季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北京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干部,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比例

全日制非定向在校应届(20206)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道德。

(三)学习勤奋、刻苦,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以上荣誉称号;学位论文答辩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学校、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五)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就业过程中无违约记录。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六)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毕业生,不得参加评选。


请注意根据研究生手册的要求,对于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的评选要求中有任职时间要求满一年,工作负责,成绩突出。

三、评选办法

(一)学院推荐。经班级提名、党支部认定、学院考察,由学院依据评选条件和择优原则,确定推荐名单,并在院内公示后上报研工部。

(二)学校审定。研工部对学院报送的推荐名单及其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校级优秀毕业生及优秀毕业生干部名单。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上报市教委,由市教委颁发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

日程安排

   间

内    容

备    注

5月13日-14日

布置评选工作

1.组织研究生学习《学生手册》(研究生)中有关评选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干部的内容。

2.准备评选工作需要的材料

520

班级组织毕业研究生完成个人奖项申请,并上报学院。

学院预计5月22日完成审批并进行公示工作,具体以学院主页通知为准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

1.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为应届毕业研究生总数的10%;

2.校级优秀毕业生干部评选比例为应届毕业研究生总数3%;

3.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为应届毕业研究生总数的5%。

4.请按照各班实际毕业人数作为基数进行评选,推荐要有排序

5.申报校级荣誉填写附件1毕业研究生(研究生干部)登记表;填写附件2汇总表;申报北京市优秀毕业生还需填写附件3,附件2两页都要填写。学生个人申报前要征求导师意见。

610日前

研究生工作部对学院推荐名单进行审核、上会、制作证书

各学院需上报材料:校级、市级优秀毕业生、干部汇总表、名额统计表电子版。纸质版汇总表请学院副书记签字后提交,登记表请学院提前审核待学生返校后统一提交纸质版

五、工作要求

严格程序。各班在评选过程中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掌握评选条件和标准,推荐名单要在全范围内进行公示。

推荐名单及申报用的登记表的电子版各班520前上报给兼职辅导员,并发给对应的党支部书记,兼职辅导员汇总附件2以后发9319722@qq.com,党支部书记将申请登记表中支部意见电子版填写好以后发9319722@qq.com。学院会核实导师意见。

纸质版登记表需注意填写好党支部意见和导师意见并有手写签名,返校后提交

六、其他事项

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应从北京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或优秀毕业生干部中推荐产生市级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由市教委统一打印。

对已经被评为校、市级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的研究生,在毕业离校前出现不符合评优要求的情况,学校收回证书和审批材料。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工作组

202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