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0届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毕业生发放就业资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3 阅读次数:2735次

关于对2020届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毕业生发放就业资助的通知

各位2020届毕业生

为了帮助2020届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顺利就业,缓解经济压力,

按照《关于印发北京交通大学帮扶就业困难毕业生工作实施办法(试

行)的通知》(校发[2011]18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对2020届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毕业生发放就业资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和条件

1.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2020届毕业生。

2.积极参加求职择业活动,在应聘过程中,确实有实际费用支出,如培训费、从业资格认证费、交通费(火车票姓名和身份证号要相符)、求职材料制作费、置装费、电话费等。

3.保研、考取研究生及出国(境)毕业生不在资助范围内。

4.不能按期毕业的学生不在资助范围内。

5.已申请北京市人力社保局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不在资助范围内。

二、认定等级

结合毕业生本人就业花费实际情况,取百位整数予以资助,最多不超过800元。

三、工作安排

5月21日-27日

 

学生填写申请表(见附件),发18121209@bjtu.edu.cn,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对学生申请资格进行筛选,根据所掌握的学生求职情况对求职花费进行审核(如有相关花费票据或支出记录,可截图附在申请表后面,说明事由)

5月28日-31日

 

学院于5月28日前将附件电子版及纸质版扫描件

(签字盖章)发至学校,招生就业处审核

6月1日-6月4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6月4日-6月10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招生就业处公示

6月15日前

就业资助打入学生中国银行卡中

 

 

四、具体要求

1.申请就业资助的毕业生应如实、认真填写申请表,申请理由突出求职过程及相关费用

2.学院将对学生的资助申请认真把关,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审核、筛选等各项工作。

联系人:穆雪微18121209@bjtu.edu.cn(就业群内可联系到)

 

附件:2020届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毕业生申请求职资助汇总表

 

                    北京交通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工作组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