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级研究生落户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2 阅读次数:4117次

全体2020级研究生及各班级:

    现将2020级研究生落户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阅读,按时办理。

一、个人确定是否需要落户、班级确定需要落户学生名单

符合户口迁入我校的学生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将户口迁移到学校。入学前户口在京外的学生所交的是《户口迁移证》,入学前户口在北京单位集体户口的学生迁移户口所交的是《常住人口登记卡》。

根据有关文件,定向培养(非在职的少数民族骨干除外)的研究生户口不嵌入学校;北京、上海籍学生(含有工作经历且工作期间户口落在北京单位集体户口属于北京长住户口的学生)尽量不迁户口;其它地区学生自愿迁移户口。

根据学校所在地派出所的要求,户口迁入工作只针对研一入学新生,其他年级不能办理,户口一经迁入,只有在毕业或退学时才能转出。

二、落户具体工作说明如下:

1、根据学校所在地派出所的要求,户口迁入工作只针对研一入学新生,其他年级不能办理,户口一经迁入,只有在毕业或退学时才能转出

2、本校读研、读博的学生,且在本科或研究生期间将户籍迁入学校的,请将姓名,原学号等信息报给班级负责人,由班级负责人填写附件1《班级领取户口卡登记表》统计信息后到户籍室代为取出《常住人口登记卡》后,发给本班同学。制作附件1表,班级负责人可参考附件32020土建学院本校上研名单》(此名单仅限班级临时负责人工作使用)。

由同学个人在《常住人口登记卡》右上角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土建+学号+联系方式”,再将《常住人口登记卡》交给本班班长。由班长整理好,和本班同学的《户口迁移证》统一交户籍科办理。以上学生如有借出且未归还户口卡的,请及时归还至户籍室,以免耽误户籍从本科或硕士转入硕士或博士。

3、非本校考入的新生入学后,由同学个人在《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卡》右上角用签字笔填写“土建+学号+联系方式”并在《研究生迁移名单统计表》签字确认后,将《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卡》交本班班长。

4、由班长按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整理好本班所有落户同学的《户口迁移证》和《常住人口登记卡》(《户口迁移证》和《常住人口登记卡》分别按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填写附件2《研究生迁移名单统计表》,同学确认签字后,以班为单位交学校户籍科办理落户。

5、请各班班长先按统计好的《班级取户口卡登记表》到户籍科取本校读研的户口卡,然后把整理好的《户口迁移证》、《常住人口登记卡》、和《研究生迁移名单统计表》于923号之前交到户籍科。上交前班级统一复印留存备用。

三、特别提示

1、请务必通知到每个同学,户口迁入只有一次机会,以免同学发生遗漏、未交的情况。

2、落户需要时间,在此期间可能需要用户口复印件。请学生本人或班级统一复印留存《户口迁移证》、《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例如学生办理助学贷款时需要用该复印件。

3、户口没落完之前(预计202012月落户完毕),是不能办理身份证的,请迁移户口的同学务必妥善保存身份证。

4、《户口迁移证》、《常住人口登记卡》右上角的学院学号和联系方式原则上本人填写,如果班级统一填写,请个人在附件2表中签字时务必确认信息。

52020级新生如休学或保留入学资格的及在外校就读的少数民族骨干学生,如需办理落户,必须在2020年办理。保留学籍支教或留校工作的,入学年和新生一起落户。



户籍科地址:交大保卫处一楼大厅(交大南门东侧二层小楼东门进)

户籍科电话:51688501

户籍科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2:00  14:00-17:30

北京交通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工作组

                                          202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