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学院关于做好民族生优秀和砺剑两个单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2 阅读次数:2587次


2017、2018、2019级本科生:

现将我院2019-2020学年民族生优秀奖学金和砺剑奖学金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申请条件

按照《学生手册》2020版《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励办法》,就硬性基本条件明确如下:

1.2020年8月31日前无违法违纪行为或处分已解除;

2.学习成绩优良,即学生学习加权平均成绩应在60分及以上;

3.满足上一学年综合素质基本积分要求,学生基本行为道德评价成绩居专业前90%;

4.上一学年宿舍个人得分平均分达到60分及以上。

二、民族生优秀奖学金

(1)评选对象

单独招收的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学生,即:经教育部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录取的学生、预科毕业转入本科的少数民族学生以及来自西藏青海等西部地区依据单独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的少数民族学生(2020级学生不参评)。

(2)奖励标准

拥护党的领导,维护民族团结,关心集体,友爱同学,学习刻苦努力,学习成绩无不及格按不多于参评人数的10%评选,奖励金额为500元/人学年。

(3)工作内容

1.特别注意评选条件中“学习成绩无不及格”是指其“原始成绩无不及格”,且须满足基本申请条件。

2.推荐学生必须是单独招收的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学生,汉族学生不具备该项奖学金评定资格。

3.该奖项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审确定,审定时学校将再次通过教务系统审核推荐学生原始成绩是否满足评选条件,该奖项暂不通过系统评选。

4.请有意愿申请的同学于10月15日(星期四)上午10:00前将附件1《北京交通大学2019-2020学年民族生优秀奖学金推荐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交到团委xiao.wang@bjtu.edu.cn王潇收。

三、砺剑奖学金

(1)评选对象

服役期间和在校期间表现突出的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期间踏实奋进,敢于担当,刻苦训练;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专业学习、社会实践、日常表现等方面表现突出,学习成绩居专业排名前40%,无不及格现象

(2)奖励标准

按不多于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0%参选。

一等砺剑奖学金:每年按不多于10名评选,奖励金额为1000元/人学年,同时授予“北京交通大学优秀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称号

二等砺剑奖学金:奖励金额为500/人学年,同时授予“北京交通大学优秀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称号。

(3)工作内容

1.有意愿申请的学生于10月15日(星期四)上午10:00前,附件2《北京交通大学2019-2020学年“砺剑”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交到团委xiao.wang@bjtu.edu.cn王潇收。

2.该奖项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审确定,审定时学校将再次通过教务系统审核推荐学生原始成绩是否满足评选条件,该奖项暂不通过系统评选。

 

附件1:北京交通大学2019-2020学年民族生优秀奖学金推荐表

附件2:北京交通大学2019-2020学年“砺剑”奖学金申请表

 

土建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