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抽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3 阅读次数:2948次

 

关于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阅

抽检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提高论文质量,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 号)和北京市相关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对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组织校外送审抽检试点。具体通知如下:

一、 抽检对象

1、学校从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随机确定抽检名单,覆盖今年做毕设的全部专业。采取随机抽检和重点抽检结合的方式,每个专业抽检比例5%左右,具体抽检名单在学生提交论文、查重结束后另行发布。

2、抽中论文增加校外盲审环节,重点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是否达到本科毕业基本要求等)以及学术规范(写作格式规范与否、是否存在抄袭等)等进行考察。

二、抽检原则及程序

1、本次抽检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全面评审原则,抽中论文需符合本专业论文相似性检测要求,若超过标准直接按不合格处理。

2、抽中的毕设通过论文相似性检测后,除按原计划参加本专业的校内评阅外,同时按要求将论文提交学校由学校组织再送审1名校外专家。

3、校外专家盲审,结果分“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5个等级。专家盲审结果为及格及以上的论文,方可有资格参加后续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三、抽检结果处理

1、在抽检中认定为“不及格”的论文,各学院组织专业负责人及指导教师根据专家盲审意见评估毕业设计(论文),并限期做出整改报告上报教务处。

2、抽检论文盲审结果为“不及格”的相应指导教师,视情节轻重,依据《北京交通大学本科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执行。

3、对同一学院或专业出现多篇论文盲审结果不达标的,责成相关学院限期提出整改要求,同时取消推荐相关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评优评先资格。

三、材料提交时间与要求

5月14日:教务处发布评阅抽检名单;

5月17日:各学院将被抽检的毕设论文PDF电子版收齐后,压缩打成1包(每篇毕设论文PDF文件命名按照:专业+毕设论文名称),发送至lpengxiang@bjtu.edu.cn

5月18日-5月24日:学校组织送审校外专家评阅;

5月25日-5月31日: 抽检结果反馈各学院,学院对不合格论文进行整改,按照抽检不合格论文处理要求通知通报相关学生和指导教师,形成整改方案报送学校,督促学生提高论文质量。

四、其他说明

1、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相似性检测。毕业设计(论文)评阅前组织论文相似性检测,由学校制定的论文相似性检测系统检测,对检测不达标的,依照《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规范》执行。各学院应在第11周(5月14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相似性检测。

2、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毕业设计(论文)评阅分指导教师评阅和评阅教师评阅。各学院必须通过毕业设计(论文)管理信息系统评阅,毕业设计(论文)评阅工作须于第12周(5月21日)前完成。

3、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各学院提前做好答辩环节的准备,制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预案。为保证答辩顺利开展,各学院应优先安排本学院的教研室、实验室、会议室等用于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4、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提交与数据归档。本学期第15周为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周,要求各学院务必在第15周周五(6月11日)前完成所有答辩工作,并将分组答辩通过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录入教务系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1个月内整理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各类资料,做好毕设资料归档。

5、坚持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明确指导教师为查处学生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第一负责人,督促指导教师对学生论文的全过程指导,对发现论文买卖、代写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学生的答辩资格并进行严肃处理。

6、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依照《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各学院成立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委员会,制定评分标准评并负责总成绩评定。

7、同时承担2020年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毕业设计(创业类)项目的学生,须参加项目结题答辩和论文正常评阅答辩,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做好项目实施与结题工作,并提交结题相关材料。毕业设计(创业类)项目结题答辩另行通知。

8、毕业生应按照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材料提交时间、指定方式和任务要求,提交检测报告、工作日志、论文主体等工作材料,按要求参加过程检查、质量考核和论文答辩。

教务处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