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9 阅读次数:3934次

关于开展北京交通大学土建学院2021-2022学年

2021级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的通知

全体全日制研究生:

为进一步健全我校研究生资助工作体系,落实教育部资助数据报送及绩效考评要求,全面掌握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情况,切实有效地贯彻落实国家和学校的资助政策,根据2019年学校制定下发的《北京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校发〔2019〕41号),结合今年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相关通知,拟对我校2021级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布置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认定要从客观实际出发,以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为主要认定依据,保证认定标准和尺度统一,确保公平公正。

2.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建立科学的量化指标体系进行定量评价,结合民主评议通过定性分析修正量化结果,更加准确全面地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

3.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做到认定内容、程序、方法等透明,确保认定公正,同时要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

4.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既要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主动利用学生资助完成学业,也要充分尊重学生个人意愿,遵循自愿申请的原则。

二、认定对象

我校2021级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其他年级需要新申请困难认定的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原则上均应被认定。

 

三、组织机构

参照《北京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附件1)要求,成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和年级认定评议小组如下。

1.      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

组长:白  雁

组员:秦  莹  徐春玲  王小雪

2.      2021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

    组长:徐春玲

    组员:全体2021级班主任 2021级兼职辅导员 2021级各班临时班长

四、认定等级

本次认定等级分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别困难三个等级,具体认定标准及要求见《北京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五、时间节点及工作安排

9月9日

成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和2021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公布2021-2022学年2021级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并通知全体学生。

9月11日前

新生填写并提交纸质版《北京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具体填写要求详见填写说明(附件3),上交建档立卡、低保孤残等证明复印件给班级负责人。并务必填写信息统计问卷https://www.wjx.cn/vm/OcPlD5u.aspx请务必保证问卷信息和申请表填写信息一一对应。

9月12日

班级负责人审核新生提交的《北京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困难证明等材料,审查材料填写是否完整(不能有未作答项),并根据本文件七注意事项1,审核是否所有符合条件的同学都提交了材料

班级内以学号排序提交给兼职辅导员王庆伟。

9月13日-9月14日

辅导员组织年级评议: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各类选项以及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与了解到新生家庭经济状况、家庭供给学生生活费,特别是新生入校以来的实际生活表现进行比对,通过民主评议确定困难等级并上报学校组织管理中心。

9月16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与学院沟通调整后,各学院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公示。

9月21日前

公示结束后,各学院上报最终确认的学生名单。

9月22日-9月27日

学院对于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的认定申请表和困难类型的复印材料进行统一的归档整理,并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存档备查。学校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公示。

六、工作要求

1. 申报学生填写附件2申请表前,务必认真阅读附件3填写说明。并及时提交问卷https://www.wjx.cn/vm/OcPlD5u.aspx信息。

2.根据《北京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对于学生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其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并进行通报。

3.研究生困难认定的结果将应用于就业补助、社会专项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思源助学金及其他学校助困资金的申请使用资格,未经认定的学生不得申报相关经济补助。

4.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学校的监督电话为51685223,电子邮箱为xszzzx@bjtu.edu.cn,学院监督电话为51681063,电子邮箱为tjygz@bjtu.edu.cn,反映情况一般应具实名。

七、注意事项

1.按照国家政策,深入推进精准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应全部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请属于以上情况的同学一定申报信息,各班级摸排学生家庭情况,保证不遗漏上述特殊类型群体的学生。

2.开展认定时应参考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情况,原则上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均可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附件1:北京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附件2:北京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附件3:《北京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填写说明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工作组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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