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土建学院2020-2021学年单项奖学金(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08 阅读次数:4189次

关于组织土木建筑工程学院2020-2021学年

单项奖学金(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8、2019、2020级本科生:

为更好地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树立和表彰先进个人典型,根据学校评优评先工作安排和《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励办法》相关规定,现就土建学院组织评选2020-2021学年单项奖学金(先进个人)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及种类

1.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品行端正,评选当年8月31日前无违法违纪行为或处分已解除;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良;学年满足综合素质基本积分要求且学生基本行为道德评价成绩居专业前90%;上一学年宿舍个人得分平均分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

2.单项种类及附加条件

(详见 附件1: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励办法或2021版学生手册)

一等学习优秀奖学金;

二等学习优秀奖学金;

三等学习优秀奖学金;

一等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

二等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

三等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

学习进步奖学金(与学习优秀奖学金不兼得);

二类体育活动优秀奖学金(与社会工作奖学金不兼得,一类由学校体育部认定);

二类文艺活动优秀奖学金(与社会工作奖学金不兼得,一类由学校团委认定);

社会实践优秀奖学金(寒暑假)。

  

二、评选办法及时间安排

2021年10月8日晚,学生工作组下发评先通知。

10月10日晚19:00前,学生个人提交单项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双面打印)各一份,由班级负责人汇总并填写班级奖学金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

10月10日晚21:00前,电子版个人申请表及电子版班级汇总表由负责评优评先的各年级团总支汇总后发送至邮箱yubo@bjtu.edu.cn。

10月11日上午10:00前,以班级为单位把按照学号排序的纸质版申请表(双面打印)及纸质版汇总表(班长支书需签字)由负责评优评先的各年级团总支汇总后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10月8日-10月11日,学院学生工作组成立单项奖学金评定小组,对学生的申请进行评议。

10月11日,学院公示部分单项奖学金评议结果。

评议结果公示后发布通知(具体时间待定),学生在网上提交奖学金申请,学院学生工作组予以审核(登陆个人mis系统—本科生奖学金申请) 。

10月18日,学院上报单项奖学金评选结果。

10月底(具体时间待定),学院组织推荐学生填写相关登记表,并予以上报和归档。

本办法由土建学院学生工作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余波(51682032/15101022979)

2018级团总支:宛洪宇(18231675@bjtu.edu.cn/13965675166)

2019级团总支:余德芃(19231286@bjtu.edu.cn/15280325856)

         王  荷(19231100@bjtu.edu.cn/17696365183)

2020级团总支:李峥嵘(20231102@bjtu.edu.cn/15072550156)

胡恩瑞(20231187@bjtu.edu.cn/15333425298)

 

土建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