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研究生其他类社会服务优秀个人及道德之星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2 阅读次数:4522次

关于评选研究生其他类社会服务优秀个人及道德之星奖学金的通知

全体研究生:

根据《北京交通大学奖励实施办法》(见附件1),2021年新修订了研究生社会服务优秀个人及社会服务奖学金、新增了研究生自强之星奖学金、道德之星奖学金、文体优秀奖学金,评选条件、奖励标准等详见《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励实施办法》。

自强之星奖学金学校已经进行了专门评选、申报文体优秀奖学金的同学以学校体育部、校团委提供的认定名单为准,要进入该名单的体育获奖同学须在2021年10月15日前带体育类获奖证书去学校体育部认定。

现将其他类社会服务优秀个人及道德之星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本年度评优评先的参评对象为全日制非定向2017级直博生、2018级博士研究生、2019级博士研究生、2019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2020级博士研究生、2020级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方式入学的2021级博士研究生。

二、成果时间范围

20209月至20218月

三、研究生社会服务优秀个人及评选条件

1.研究生社会服务优秀个人同时获研究生社会服务优秀奖学金 (奖金500—1000元)

2.研究生社会服务优秀个人、社会服务优秀奖学金在满足研究生个人奖评选基本条件(见附件1)的同时,须满足以下附加条件:

1) 积极参加校级社会实践项目或者各项社会服务及公益事业表现优秀者

2) 在社会实践团队中具有团队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3) 通过社会服务活动为基层、为群众解决了实际问题,做出了贡献,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4) 社会服务优秀奖学金获得者需同时获评校级研究生社会服务优秀个人。

3. 关于名额

1) 社会实践团:

校级研究生社会服务工作优秀个人、社会服务优秀奖学金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各实践团成员总数的 20%(社会实践团成员由团内评选,不用个人参与本次申报)

2) 其他类社会服务优秀个人

在其他社会服务表现优异者即其他社会服务优秀个人其他社会服务主要是指研究生自主参加的社会服务、志愿活动。参评者需在本学年度参与社会服务和公益活动方面有突出表现,并提交相关材料(申请表+证明)。

学院择优最多推荐2人到学校参评。

四、研究生道德之星奖学金及评选条件

研究生道德之星奖学金奖金1000元研究生道德之星奖学金全校范围内评选,名额不限,若当年无满足评选条件的研究生,可不评。

在满足研究生个人奖评选基本条件(见附件1)的同时,须满足以下附加条件

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包括但不限于在爱国奉献、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敬老等方面有突出事迹或成就的优秀研究生个人。

请符合基本条件的同学申报其他类社会服务优秀个人或研究生道德之星奖学金的同学于10月14日前将附件2《单项奖学金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同报送。电子版发送tjygz@bjtu.edu.cn,书面版提交到土建楼724办公室年级辅导员处,学院择优推荐到学校参评。

 

                     北京交通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工作组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