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建筑工程学院2022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1-10-27 阅读次数:8888次

根据《北京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要求,我院制定《土木建筑工程学院2022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通过对考生专业素质、科研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质的考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录取。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报考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现役军人报考,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报考。

(二)学历学位条件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获得者须在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报考。

2.应届硕士毕业生,学历教育硕士最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非学历教育硕士毕业生不得以应届硕士毕业生身份报考。

3.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①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报到之日)。

②提供在国内外研究生培养单位修完相同或相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盖研究生培养部门的公章)。

③已在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至少有一篇被以下刊源之一收录过:SSCI、CSSCI、SCI、EI;或在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具有已实现转化应用的国家授权发明专利(含国防);或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

、申请流程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参照《2022年北京交通大学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选择报考专业、研究方向和导师。登录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博士招生系统选择“申请考核”招生方式报名,按要求网上支付缴费。报名网址: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专题主页(http://gs.njtu.edu.cn/cms/zszt)-信息系统-“博士招生”。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2月16日。

(二)网上依次上传的电子版材料: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及其认证报告;

4.硕士课程成绩单;

5.学生证及其学籍认证报告(仅限即将毕业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

6.英语水平材料(曾获得的国家英语四级、六级、TOEFL、雅思、GRE、国家英语专业考试WSK、PETS 5等成绩证书);

7.基础水平材料(按照以下“2.基础水平材料要求”准备并提交);

8.专家推荐书(单独上传);

9.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计划书。

注意事项:

1.彩色头像照要求:(1)务必提供本人近一个月内的蓝色背景无边框证件照;(2)务必提供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的照片;(3)照片规格为358像素(宽)×441像素(高),分辨率350dpi;(4)照片要求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

2.基础水平材料要求

将以下(1)-(8)要求的材料按照顺序扫描、编辑、汇总为一个带有目录的PDF文件,汇总后的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0M。

(1)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专家的推荐书(专家须在包括首页的每一页纸上签名);

(2)往届生提供本科、硕士学位和学历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3)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研究生学生证或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开具的在校证明;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或硕士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部门公章),同等学力考生提供进修相同或相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原件(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的公章);

(5)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论文目录、详细摘要和主要成果;

(6)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7)英语水平相关材料(如没有可为空);

(8)主持或参与重大、重点工程项目证明材料(仅限在职考生报考定向就业的工程博士时提交);

3.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计划书要求: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所要研究方向的学科发展现状及个人研究设想。要求:至少5000字,并附500字摘要。语言表达准确,言简意赅,条理分明;能够全面准确阐述学科的发展脉络,反映学科历史背景、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较全面的剖析学科的主要研究成果、最新进展、研究动态、前沿问题;本人对学科研究的设想,基于正确的理论基础,具有合理性、可行性。报告总体能够反映出考生的文献阅读量、科研文献分析能力、归纳综合的能力、科学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和发现问题的敏感性,以及撰写科研论文的文字水平。模板见附件一。

(三)网上下载报考材料

用A4纸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以下材料并填写完整(手写材料使用黑色签字笔书写):

1.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政治审查表;

3.专家推荐书(也可下载使用招生简章中的附件);

4.体检表(考生参加体检时使用,不需要作为报考材料提交);

5.报考承诺书。

(四)寄送纸质版报考材料

寄送时间:在2021年12月18日前,以学院收到材料时间为准。

寄送地址:EMS邮寄到北京交通大学土建学院研究生科,收件人:王老师。或直接送达:北京交通大学土建学院土木工程楼7层724室,电话010-51685313。

材料请按照一下顺序排序。每份材料如果多页要装订,但整体材料不可装订。

1.网上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的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2份。

2.两位专家推荐书(如果打印,专家须在每一页签名),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政治审查表。

4.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5.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应届硕士毕业生递交学生证复印件或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开具的在校证明原件。

7.学籍、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1)应届硕士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提交

本科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本科学位《学位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认证系统下载)。应届硕士毕业生还须提交硕士学籍《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

(2)获得硕士学历、学位考生提交

硕士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硕士学位的《学位认证报告》。

(3)仅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交

硕士《学位认证报告》;本科或专科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在境外获得研究生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交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或硕士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部门公章);同等学力考生提供进修相同或相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原件(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的公章)。

9.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论文目录、详细摘要和主要结果。

10.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1.英语水平材料复印件。

12.报考北京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诚信承诺书。

13.主持或参与重大、重点工程项目证明材料(仅限在职考生报考定向就业的工程博士时提交);

14.一份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计划书。

(五)资格审查

学院对考生网上填报信息和提交的各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如发现考生材料不全或不实,取消考生报考资格,已交报名考试费及申请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考生可在材料邮寄一周内于报名系统查阅是否通过材料审核。资料审核全部完成后,学院在土建学院网-招生工作-博士招生通知栏目公示通过资格审核并进入综合素质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

三、综合素质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基础水平考核、学科专业能力和学科综合能力考核、外语水平考核四部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 基础水平考查

考查考生的学术研究经历、硕士学位论文研究情况、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专家推荐意见等学科背景材料。并对通过初审考生提交的《研究计划书》进行评议,成绩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录取。

(二) 英语水平考查

考查考生英语水平。成绩不得低于60分,成绩通过者视为合格。

(三)学科专业能力考核

考核考生应具备的本学科专业知识基础、知识结构及学术研究能力等。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录取。

(四)学科综合能力考核

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成绩满分100分。重点考察考生的学术兴趣、创新能力、创新意识、研究潜质等。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录取。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是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诚实守信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情况。

录取

(一)学院对拟录取考生的所有申请材料及信息逐一进行复核与审查。

(二)根据招生计划和导师招生名额情况,参照考生的综合素质考核以及体检等情况,按照 “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并对博士研究生录取结果负责。

(三)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信息公开

土建学院官网http://civil.bjtu.edu.cn/cms/招生工作/博士招生通知模块公布以下内容:

(一)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

(二)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

(三)参加考核考生的各项成绩。

(四)拟录取考生的考生编号、姓名、专业、各项考核成绩。

(五)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

、监督机制

学院制定监督措施,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招生过程进行监督,规范选拔考核程序,加强对考核过程的监管,考核全程录音录像。

招生监督电话:51685313;邮箱(tjyjsk@vjtu.edu.cn)。

、招生工作各项时间安排(拟)

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8日;

公布通过报名审核名单时间:2021年12月底;

公布通过基础水平考查名单时间:2022年1月上旬;

学科专业能力、外国语水平、学科综合能力考核时间:2022年3月上旬;

如有变化,将在学院官网招生工作-博士招生通知栏目提前通知。本细则由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科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