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博硕引才
按照《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博硕引才公告》等规定,我委引才选聘工作已完成体检,进入考察环节7人。委属事业单位邯郸市铁路建设管理办公室仍空缺1个名额。经我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继续为该岗位选聘1名硕士研究生,报名时间截止到2021年11月12日上午10点整,具体报名条件、报名方式、测评、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参照以下公告进行。 根据《关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服务邯郸绿色崛起若干意见》(邯办字〔2019〕2号)文件精神和《邯郸市2021年硕博引才工作实施方案》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委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继续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名硕士研究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选聘对象为列入河北省“名校英才入冀计划”高校、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省重点高校硕士学位研究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路线、方针、政策;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4.本科、硕士阶段要求是普通高校毕业(本科不含专接本);
5.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7.已就业应聘人员须有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8.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和相关技能条件;
9.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
10.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9.失信被执行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选聘全过程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施行。
三、选聘单位及岗位要求
邯郸市铁路建设管理办公室,隶属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引进1名专业技术岗位硕士研究生,引进专业为:道路与铁道工程、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要求熟练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工程实施方面的业务。
四、选聘程序
1.发布选聘公告
在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www.hd.gov.cn/fgw/)发布公开选聘公告。参加选聘人员自即日起,可按照公告要求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到2021年11月12日上午10点整。
2.选聘报名方式
参加选聘人员将完整的报名相关材料扫描版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报名邮箱为:rcyj2021@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研究生所学专业+选聘单位。邮件接收时间为报名期间,过期将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
按要求填写完整的《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公开引进硕士研究生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及学位证书(包括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包括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报到证、毕业生就业协议等。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等相关毕业证件的,需提供学校(学院)的相关毕业证明等。
已就业应聘人员须有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应聘证明,并由其人事主管部门在《公开引进博硕人才报名表》上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等。
4.现场资格审查
经邮件报名,通过报名资格初级审核的应聘人员,参加报名资格条件现场审查。应聘人员带邮箱报名使用的相关报名材料原件,于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完成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参加面试测评环节。
未按照通知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者现场资格审查期间存在相关问题的,取消面试测评资格。
具体获得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姓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等要求将于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如某选聘单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数超过一定人数,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商议决定是否增加笔试,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加试笔试成绩只做筛选进入面试人员,不计入应聘者成绩。
5.面试测评
面试测评评委组由经验丰富的7名相关专家组成。面试测评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进行测评。面试测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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