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8级学生登记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1 阅读次数:1861次

关于组织2018级学生登记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实施细则(试行)》学生在校期间修读创新创业教育学分在毕业前统一组织登记的要求,现组织2018级毕业班学生统一登记已认定学分对应的课程及成绩,具体通知如下:

一、登记对象

2018级本科毕业班学生,已完成创新创业教育2学分要求,可申请登记已认定创新创业教育学分对应类别的课程及成绩,登记成功后课程及成绩录入教务系统显示到个人成绩单。

二、登记办法

按照《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实施细则(试行)》,学生根据创新创业教育学分修读和认定情况,可申请第2-8类,课程名称按类记载,成绩统一记为“P”。

学校组织统一使用创新学分管理平台登记,认定学分满足2学分的学生可以申请登记。申请登记创新创业教育学分时,每一类至多申请1最优记录,登记前学生应充分比选做出最优选择。

三、登记操作流程

1)本科生院主页(http://bksy.bjtu.edu.cn)→用户登录→学生登录→个人中心

2)实践教学服务平台→系统导航→创新学分管理平台→课程学分→学分登记

四、申请时间

双创学分登记功能将长期开放,可视情况分类提交登记申请。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负责通知到2018级学生毕业前在平台中完成申请登记操作;

2)登记的课程及成绩一经申请录入教务系统显示到成绩单,后续不能删除或更换该类其他课程。


本科生院

2021年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