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学院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研究生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和“先锋杯”优秀团支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6 阅读次数:3039次

各研究生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改进提升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共青团组织力,科学、全面衡量团支部的各项建设成果,充分发挥共青团在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中青办发(2019)6号)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基层团组织建设实际,学院团委现开展2021—2022学年共青团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和“先锋杯”优秀团支部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所有研究生团支部;毕业生团支部不参与“对标定级”,不参与“先锋杯”团支部评选。

二、评定标准

(1)各支部立足具体工作实际,依据“对标定级”参考标准(详见通知附件1),开展评星定级。总分值100分。

(2)学院团委根据学校团委分配名额,推荐优秀支部参评,共2个。学院将从“五星级团支部”中择优推荐参评校级“先锋杯”团支部。

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评定分为5个等次,分比为1星-5星团支部,其中5星为最优,1星为最差,列入不予认定团支部。原则上,5星团支部数量应不超过学院研究生团支部总数的50%,3星及以下团支部数量约占学院研究生团支部总数的5%。

——5星和4星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础较好,应着力推进工作创新,成为示范标杆。

——3星和2星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础一般,应着力补齐工作短板,提升建设水平。

——不予定级团支部,列入重点整顿范围,应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基本建设。

三、评定步骤

(一)团支部对标自评

团支部结合召开团员大会、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对照参考标准,完成自评定级。采取“四必评、双签字”方式,即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活动开展、评制度落实,团支部负责人、团员代表分别签字(或手写签名电子版)确认自评结果。

(1)请各支部将研究生对标定级的材料于4月10日晚22:00前汇总后,发送至分管兼职辅导员邮箱。兼职辅导员汇总分管班级的材料以后发21121134 @bjtu.edu.cn

(2)有意向报名参评校级“先锋杯”的团支部,请同步将申报材料同步发送至21121134 @bjtu.edu.cn,压缩包及邮件主题以“先锋杯团支部申报-XX团支部”命名。

(二)学院团委复核认定

4月11-12日,学院团委将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完成复核认定。核对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采取适当形式听取支部委员会述职、听取团员青年意见。对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予认可的,向支部反馈存在问题,予以纠正或限期整改。

(三)公示

学院团委复核团支部自评定级情况后,将评定结果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对标定级结果备案上报

4月16日前,学院将材料汇总备案,并上报至学校团委

四、评定机制

(一)分级负责

学院及各团支部应积极组织安排研究生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将此项工作作为加强研究生团建的有效抓手,通过动态抽查复核,靠前指导督导,坚持严肃考核,逐步深化推进研究生团建工作。

团支部书记是此项工作直接责任人,要主动向上级团组织汇报、接受指导,主动向团员青年公开自评定级的过程及结果。

(二)评议考核

“对标定级”开展情况须作为团支部年度述职评议内容。学院将着力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研究生团支部评星定级制度。

(三)激励约束

5星级团支部,学院团委将给予合理激励,且具备参评团内荣誉的资格。无故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团支部以及相应团支部团员,不得参评团内荣誉;不予定级团支部,在整改完成之前不得参评团内荣誉。

 

附件:

附件1:研究生团支部“对标定级”参考标准

附件2:研究生团支部对标定级结果汇总

附件3:研究生“先锋杯”优秀团支部申报登记表

 

土建学院研究生工作组  

二〇二二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