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土建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04-28 阅读次数:4810次

北京交通大学土建学院

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北京交通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北京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北京交通大学关于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实施办法》《北京交通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2022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北京交通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2022年工程类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 招生计划

学术型博士、工程类博士研究生拟招生计划如下:

类型

招生计划

备注

学术型博士

69

含雄安新区专项招生计划

工程博士

28

 

招生计划含本科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和申请考核制考生招生计划,学校会根据生源情况和学科发展需要对各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微调。专项招生计划由学校统筹,招生人数最终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二、招生考核工作流程

(一)报考资格审查

学院指定熟悉招生政策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工作。在招生考核前对考生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最后学历证书、最后学位证书、学生证(应届硕士毕业生)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招生。

对考生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二)基本材料审核

专家组结合考生学术研究经历、学科综述与研究设想、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论文目录、详细摘要和主要成果)、参与科研项目、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按照评分标准,给出对应成绩。

(三)综合考核名单

学院组织专家对考生的报考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根据年度招生计划、报考资格审查和基本材料审核情况,按照一定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上及时公布。

1.本科直博考生名单

在学院招生当年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录取工作阶段完成。

2.硕博连读考生名单

学院组织专门工作人员及考核工作组对考生的报考材料、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并结合学院招生计划和考生通过考核情况研究确定。

3.申请考核考生名单

学院组织专门工作人员及考核组专家对考生的报考材料、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并结合学院招生计划和考生通过考核情况研究确定。

(四)综合考核

根据考生类别的不同,综合考核按照《北京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北京交通大学关于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实施办法》《北京交通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2022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北京交通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2022年工程类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考核均包含以下内容的考核:

1.学术水平考查

考核专业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重点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创新意识、研究潜质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招生中还应参考考生报考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考核内容由专业组掌握并实施。

具体要求:

(1)各考核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须现场独立做出评语及成绩。

(2)各考核组对考生招生结果要有明确意见,对考生招生结果负责。

(3)招生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报送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归档,任何人不得改动。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

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是博士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考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考核方式、时间及地点

学院在考核前一周在学院官网招生工作/博士招生通知里发布考核方式、考核平台、考核时间及地点等信息。

网址:http://civil.bjtu.edu.cn/cms/item/?cat=288

(六)考生成绩

考生成绩包含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总成绩合计为360分。

初试成绩为:外国语成绩、基本材料审核成绩、学科专业考核成绩;复试成绩为学科综合能力考核成绩。

其中:考生的外国语能力考核在学科综合能力考核之前进行。所有通过外国语考核的考生,外国语成绩为合格,计60分;基本材料审核单科成绩满分100分、学科专业考核单科成绩满分100分。学科综合能力考核包含外国语听力、口语和专业综合能力考核,考核成绩共计100分,及格60分。

三、录取工作

(一)录取工作原则

根据学院招生计划,参照考生的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 “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拟录取。其中:招生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招生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工作要求

学院将对拟录取考生的所有报考材料逐一进行复核,特别是考生的姓名、身份证信息、毕业学校、学历学位证书及编号等,确保人证一致。

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组会议研究确定并提出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学院将自觉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圆满完成学校下达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三)专项计划录取要求

1.专项计划说明

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包含雄安新区专项招生计划和科研博士专项招生计划。

2.专项计划录取要求

学院承担的各类专项计划均包含在学院的总招生规模以内,专项计划专项使用。科研博士专项计划向学院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解决重大战略问题、储备战略人才的专业倾斜、重点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急需紧缺人才的培养。

导师在招生当年的研究生培养质量、安全稳定、考试招生、师德师风等方面出现重大问题,将取消其当年科研博士的招生资格。导师当年录取科研博士后,不得向学生转嫁培养经费,不得对学生区别对待。导师录取科研博士后,在培养期内如出现培养经费扣减失败、培养经费不足和培养经费补交失败等问题的,从第二年开始按上一年的录取数扣减该导师的博士招生名额,一年扣减不完的第二年顺延扣减名额。

四、信息公开

学院官网http://civil.bjtu.edu.cn/招生工作栏目-博士招生通知模块公布以下信息:

1.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2.参加考核考生名单,名单信息应包含考生编号、姓名、成绩。

3.拟录取名单,名单信息应包含考生编号、姓名、专业、初试成绩、考核成绩、总成绩。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5个工作日。

五、监督机制

学院招生工作组开展招生现场巡查,对我院各博士研究生考核小组进行监督。并积极配合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巡视组工作。经查属实的招生违规行为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处理。学院设立招生违规举报电话:51687240,邮箱(wang@bjtu.edu.cn)经查属实的招生违规行为,属考生的问题(如提供虚假材料等),将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问题,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该导师当年乃至今后的招生资格。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022.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