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学院关于评选2022年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及北京市优秀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6 阅读次数:2984次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意见》(京教学〔2012〕1号)及《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励实施办法》相关要求,现启动评选2022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北京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干部,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比例

全日制非定向在校应届(2022年6月前)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道德。

(三)学习勤奋、刻苦,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以上荣誉称号;学位论文答辩成绩优良(待答辩后核实);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学校、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五)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就业过程中无违约记录(如在公示前出现就业违约情况,则取消其评定资格)。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六)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毕业生,不得参加评选。

请注意对于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的评选对象有任职时间至少满一年的要求,工作负责,成绩突出。

三、评选办法

(一)学院推荐。经班级提名、党支部审定、学院综合考察,依据评选条件和择优原则,确定推荐名单,并在院内公示后上报研工部。也可由学院直接提名推荐,不占用班级推荐名额。

(二)学校审定。学院报送的推荐名单及其推荐材料由学校进行二次审核,确定最终名单,颁发证书。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由市教委颁发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

四、日程安排

时   间

内    容

备    注

5月11日-15日

布置评选工作

1.组织研究生学习《学生手册》(研究生版)中有关评选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干部的内容。

2.准备评选工作需要的材料

5月16日-18日

班级组织毕业研究生完成个人奖项申请,并上报学院。

学院预计5月20日完成审批并进行公示工作,具体以学院主页通知为准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

1.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研究生总数的12%;

2.校级优秀毕业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研究生总数5%;

3.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研究生总数的5%。

4.请按照各班实际毕业人数作为基数行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和校级优秀毕业生干部须在附件2按推荐顺序进行大排序(17%)。

5.申报校级荣誉需填写附件1和附件2的sheet1;申报北京市优秀毕业生还需填写附件3和附件2的sheet2。学生个人申报前须征求导师意见。

五、工作要求

严格程序。各班在评选过程中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标准,推荐名单要在全班范围内进行公示。

各班将汇总好的电子版推荐名单(附件2,按推荐顺序排序)和个人申请登记表(附件1、附件3)于5月18日报年级兼职辅导员(上报前需经党支部书记审核),年级兼职辅导员于19日前汇总好附件2并发送至1293288274@qq.com。(登记表以班级名称为文件夹,个人登记表命名格式为班级+姓名+校级/市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纸质版(附件1和附件3)须填写党支部意见和导师意见并签字,于19日收齐后交年级兼职辅导员。

六、其他事项

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生或优秀毕业生干部中推荐产生。

校级优秀毕业生干部名额与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互不冲突,但只有班级排序前5%的同学具备申报市级优秀毕业生资格。

对已经被评为校、市级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的研究生,在毕业离校前如出现不符合评优要求的情况,学校将收回证书和审批材料。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工作组

2022年5月15日

附件:

    1: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登记表

    2:2022年校级、北京市优秀毕业研究生、校级毕业研究生干部名单汇总表

    3: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4:校级优秀毕业生、毕业生干部学院组织推荐候选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