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下学期参加国际交流项目学生办理协议公证、保留学籍手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05 阅读次数:1516次

为了进一步规范国际交流项目的管理工作,每学期期末请各学院为下学期参加国际交流项目的学生办理协议公证、离校手续并做好保留学籍工作。本学期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安排

74-713日,各学院为下学期参加校级、院级国际交流项目的学生统一办理协议公证及离校手续,具体参照《关于规范本科生参加国际交流项目毕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各学院应为学生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或学分互认办法,审核是否符合选拔标准,包括是否按正常进度修读课程、成绩是否已全部通过、申请专业是否符合要求。

2、对于联合培养项目,如学生在外方所学专业需跨学院颁发毕业证书的,请学生学院联系发证学院做好培养方案对接、证书专业名称确认工作,双方教学院长审核确认后,学生方可参加项目,学生管理工作仍由学生学院管理。

3、对于以上审核符合要求的,各学院应联系公证处,组织学生进行协议公证后办理相关离校手续,填写完成《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参加国际及港澳台交流项目中途离校审批表》(附件四)。

 

713日前,各学院统计并报送下学期参加校级、院级国际交流项目的学生信息,按照附件一《参加国际交流项目保留学籍申请表》填写相关信息(务必按照填表说明格式填写),并将纸质版、电子版同时报本科生院。同时,各学院组织参加国际交流项目学生填写《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参加国际及港澳台交流项目审批表》(附件三),交本科生院审批后方可办理保留学籍手续。未办理保留学籍手续的学生后续将不再办理退课等事宜,由此导致下学期开学未按时报到注册,学校将按照学籍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二、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教学科加强与外事秘书的联系,务必要求学生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中途离校及保留学籍手续,确保教务管理工作规范化进行。

2、加强对参加国际交流项目学生的过程管理,实时掌握学生的状态。对已办理保留学籍手续,因签证或个人放弃等原因未参加项目的学生,及时办理恢复学籍手续。学生交流期间,学院应加强与学生的联系,掌握学生的学习状态。 

 

本科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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