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
录取工作办法
为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依据《北京交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 考生复试资格及相关说明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核采取现场复试。
(一) 复试比例
我院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上线人数不足的专业除外。
(二) 复试专业及复试拟录取人数
我院各专业拟录取人数及复试分数线,详见表一。单科分数线为A类国家线。
表一 2023年各专业拟录取人数及复试分数线 | |||
代码 | 专业 | 统招拟录人数 | 复试线 |
081400 | 土木工程 | 82 | 337 |
085901 | 土木工程专业学位 | 83 | 291 |
082301 | 道路与铁道工程 | 34 | 285 |
086100 | 交通运输工程(全日制专业学位) | 12 | 273 |
注1:招生人数最终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注2: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三)部分专业的复试说明
1、土木工程(081400)学术型硕士各方向的复试分配
土木工程(081400)复试分为5组进行,分别为桥梁工程、隧道与地下工程、岩土工程、建筑结构工程和土木工程防灾减灾复试组。各方向招生计划、拟复试人数、目前统计网报考生数情况见表二。
具有复试资格的土木工程专业考生,有意愿更换报考方向,需发送申请到此邮箱:mwang@bjtu.edu.cn。邮件标题格式:调整到081400**方向-姓名-原方向** -初试分数,未按此格式发送不予接收。
学院将在学院网“招生工作-硕士招生通知栏”公示名单调整进展情况,请考生随时关注调整信息(http://civil.bjtu.edu.cn /cms/)。申请截止时间为3月24日下午14:00。各方向最终名单公示后,考生须按照所公示方向参加复试,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复试组。
表二 2023年(081400)土木工程专业各方向拟录取人数 | ||||
复试组 | 土木工程各方向名称 | 拟录人数 | 拟复试人数 | 复试线上人数 |
桥梁工程组 | 桥梁工程 | 20 | 25 | 40 |
隧道与地下工程组 | 隧道与地下工程 | 14 | 18 | 9 |
岩土工程组 | 岩土工程 | 11 | 14 | 6 |
建筑结构工程组 | 建筑结构 | 21 | 27 | 42 |
防灾减灾工程组 | 防灾减灾工程 | 16 | 20 | 7 |
2、土木工程专业(085901)各方向的复试名额分配
土木工程专业学位(085901)复试分为5组进行,分别为桥梁工程、隧道与地下工程、岩土工程、建筑结构工程和土木工程防灾减灾复试组。各方向招生计划、拟复试人数、目前统计网报考生数情况见表三。
具有复试资格的土木工程(专业学位)考生,有意愿更换报考方向,需发送申请到此邮箱:mwang@bjtu.edu.cn。邮件标题格式:调整到085901**方向-姓名-原方向** -初试分数,未按此格式发送不予接收。
学院将在学院网“招生工作-硕士招生通知栏”公示名单调整进展情况,请考生随时关注调整信息(http://civil.bjtu.edu.cn /cms/)。申请截止时间为3月24日下午14:00。各方向最终名单公示后,考生须按照所公示方向参加复试,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复试组。
表三 2023年(085901)土木工程专业学位全日制 各方向计划复试人数 | ||||
复试组 | 建筑与土木工程各方向名称 | 拟录取人数 | 拟复试人数 | 复试线上人数 |
桥梁工程组 | 桥梁工程 | 25 | 30 | 32 |
隧道与地下工程组 | 隧道与地下工程 | 17 | 21 | 17 |
岩土工程组 | 岩土工程 | 12 | 15 | 16 |
建筑结构工程组 | 建筑结构 | 26 | 31 | 33 |
防灾减灾工程组 | 防灾减灾工程 | 3 | 4 | 2 |
二、复试程序
(一)网上系统操作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达到我院各专业分数线,复试考生登陆研究生院主页(http://gs.bjtu.edu.cn/cms/zszt/)“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专题”,进入信息系统的“硕士招生”查询复试通知。在网上收到复试通知后,请点击“确认复试”,补全信息并缴纳复试费后,打印个人陈述表和复试登记表,复试时请考生携带个人陈述表、复试登记表及资格审核需要的材料参加资格审核和复试。
(二)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复试前要对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1、审核时间:2023年3月31日9:00-11:30、14:00-15:00
2、审核地点:土木建筑工程学院(隧道中心)一楼大厅,资格审核流程及报名名单请在大厅外两侧展板查阅。如有变动以报名现场通知为准。
3、报到现场需要核查的基本证件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原件;
3)学历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人事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5)硕士招生系统生成的《复试登记表》,报到现场将在《登记表》上盖章、标注笔试考号。
4、报到现场要求提交的材料,请按以下顺序事先装订好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本人签字);
2)往届生:学历证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3)应届生:学生证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人事档案中大学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考生要确保填报信息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复试考核方式
复试由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组成。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如下:
1、专业课笔试
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复试登记表》。并按照《复试登记表》上标注的考号进入考场。
笔试科目:考生本人在招生系统里填报的考试科目
笔试时间:2023年4月1日9:00-11:00(考试时间120分钟)。
笔试考场:请于报名审核现场查看。如有变化以现场通知为准。专业课笔试不得补考。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由复试小组具体实施。面试时间2023年4月2日。各专业方向具体时间、地点请于报名审核现场查看,如有变化以现场通知为准。
面试时,请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复试登记表》、《个人陈述表》。请根据面试秘书的引导进入面试考场,并向秘书提交《复试登记表》、《陈述表》。
综合面试内容:由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能力面试两部分组成。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包含考生本人自述和复试小组提问部分,主要考查考生的英语听力及口语水平等英语综合能力。
2)综合能力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及综合素质能力。
专业素质能力: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在复试工作中,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查,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加强对考生诚信状况的核查,并作为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弄虚作假及违纪、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复试结束后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三、复试考生的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50分(及格分为21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满分150分,综合面试满分200分(包含80分外语听力口语部分以及120分综合能力部分)。初试总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总成绩满分350分,总成绩满分850分。
四、复试考生的加分原则和依据
我校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其他专项计划/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执行教育部有关加分政策。
符合教育部规定、可享受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于3月23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至研究生院(bjtuyzb@bjtu.edu.cn),我校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审核考生资格,符合资格的考生将享受初试成绩总分加分(单科不加分)。
五、录取原则
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研究生告知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按时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信息公示
复试工作过程中的录取办法、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均在土建学院官网(http://civil.bjtu.edu.cn)主页“招生工作栏目-硕士研究生招生通知”上发布,公示10个工作日。
七、复试费用
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文件要求,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参加复试应缴纳100元复试费,复试费通过学校的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网上支付。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
八、其他注意事项
1.凡有资格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按规定日期准时到我院进行资格审查并按规定参加复试,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复试。
2.凡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均按自动放弃处理。
3.具体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请登录土木建筑工程学院主页(http://civil.bjtu.edu.cn)“招生工作栏目-硕士研究生招生通知”查阅,并在资格审核现场确认。
4.复试期间食宿自理。
九、联系方式
咨询及投诉联系电话:010-51685313
邮箱:mwang@bjtu.edu.cn
网站:http://civil.bjtu.edu.cn/cms/
北京交通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