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土木建筑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续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7 阅读次数:1064次

关于开展土木建筑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续放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确保我校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续放工作顺利开展,经学校与中国银行商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续放对象

2020年之前(含2020年)已和中国银行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的在校学生。贷款合同金额已放满但未毕业的学生不能享受贷款新增和续放。

二、暂停发放

如贷款学生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年度暂停发放贷款。

1.因违纪、违法受到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不予贷款续放;

2.学生因休、退、转学等原因,下学年不在本校就读;

3.学生本人申请不续贷。

三、工作安排

1.学院将《2023-2024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续放确认名单》下发至班级负责人,请各班级提高重视,及时通知到相关同学,确保我校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续放工作顺利开展。

2. 符合续贷条件的同学须按要求填写附件 2中相关信息及续贷意愿核实情况;下一学年贷款不续放的学生,须按要求填写信息并在“备注”中注明原因。附件2填写完善后,请于9月11日前提交至班级汇总。

3.2021年之后(含2021年)新签订的校园地贷款合同为一年一签,不再涉及续放问题。

4. 请各班整理汇总附件1电子版,以【班级-文件名】命名,于9月12日12:00前提交至兼职辅导员邮箱20125873@bjtu.edu.cn。

 

附件1:XX学院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续放确认汇总表

 

 

土建学院研究生工作组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