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2018级本科生:
为更好地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树立和表彰先进个人典型, 根据《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励办法》规定,结合本年度评优评先工作具体情况,现就土建学院组织评选2018-2019学年专项奖学金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评选条件及办法
①荣获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者;
②符合奖学金评选方或提供者要求的专项条件;
③符合学院的筛选条件;
④各专项奖学金与学校设立的各单项奖学金荣誉可兼得,奖金不兼得(茅以升铁道教育希望之星奖、茅以升工程教育学生奖除外);
⑤原则上,每名同学不能兼得两项或两项以上专项奖学金;
⑥学院组织所有获得推荐的学生在网上如实填写《专项奖学金评审表》,复印均有效,照片复印有效,待通知后统一上交。
(注:照坤奖学金参与答辩,符合该奖条件数更多者获得。)
二、部分单项奖学金名额分配
学院 | 智瑾专项奖学金 | 智瑾奖学金 | 中国港湾奖学金 | 照坤奖学金 | 交达奖学金 | 中岩大地奖学金 | 总名额 | ||
一等 | 二等 | 特等 | 二等 | ||||||
土建 | 2 | 2 | 1 | 3 | 1 | 1 | 5 | 10 | 25 |
2016级 | 1 | 1 | 1 | 1 | 3 | 7 | |||
2017级 | 1 | 1 | 1 | 1 | 2 | 3 | 9 | ||
2018级 | 1 | 2 | 2 | 4 | 9 | ||||
每人获奖金额 | 10000 | 5000 | 6000 | 4000 | 5000 | 3000 | 5000 | 5000 |
三、申请方法及时间安排
专项奖学金于10月23日上午11:00前根据申请要求将《专项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提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按照学习成绩以一定比例入围答辩。
专项奖学金将组织统一答辩,答辩时间为10月31日(星期四)下午14:00,地点九教中102,现将答辩要求通知如下:
(1)候选人以PPT展示(限时2分钟)的形式陈述自己在上一学年中学习、生活、科研、学生工作等各方面取得的优异成绩,分享自己的经历与感悟;
(2)评委老师根据个人风采展示的表现针对性提出问题,候选人现场答辩,限时2分钟;
(3)学院根据最终成绩(70%×学习成绩+30%×答辩成绩)排名,结果学院公示3-5个工作日。
土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