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
团支部等级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团中央、团市委、学校党委对基层团组织建设的要求,执行好《北京交通大学团支部等级评估工作实施办法》,院团委决定继续开展2016—2017学年团支部等级中期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团支部工作自查。学院团委组织召开团支部等级中期评估工作布置会,详细介绍修订后的《团支部等级评估工作实施办法》。2016年11月19日—12月1日,各团支部依据《团支部等级评估考核指标》逐项自查,形成并上报《团支部中期自评自查报告》。
2.整改意见表反馈。2016年12月3日—12月6日,学院工作小组依据团支部自评自查报告,参照《团支部等级评估考核指标》完成团支部考核工作,填写《北京交通大学团支部等级评估整改意见表》并反馈至团支部,并接受团支部质询。
3.中期评估结果公示。2016年12月7日—12月9日,团支部等级评估工作小组根据考核结果,给定团支部准甲级、准乙级、准丙级的中期评估等级,并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等级和自评总分。
二、相关要求
1.上报时间:各团支部于2016年12月1日前将《团支部中期自评自查报告》纸质版与电子版上报各年级团总支,各年级团总支汇总后于2016年12月2日19:00前递交至土建学院团委组织部并将电子版发至15231143@bjtu.edu.cn
2.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周密准备,认真研读实施办法,公开透明评估,按时上报材料,切实做好本次团支部等级中期评估工作。
附件:
1.北京交通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团支部中期自评自查报告
2.北京交通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团支部等级评估考核指标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团委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王婷\18984429098\15231143@bj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