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查宿舍内违章电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1 阅读次数:4543次

关于清查宿舍内违章电器的通知

各位土建学院同学们:

你们好!

经过2017年12月份的宿舍安全大检查工作后,宿舍违章电器的使用情况已有好转,但仍存在部分宿舍偷用违章电器和部分电器是否属于违章电器划分不清的情况,经学校学生工作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学院学生工作组多方沟通,现对宿舍内违章电器进一步说明。

如你的宿舍内存在下述所说的违规情况,请于3月30日之前自清自查,3月30日之后如在宿舍发现存在或使用违章电器,将严格按照《学生手册》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一、不得在宿舍给电动车充电

禁止将电动车电池带入宿舍楼内充电,禁止从宿舍内私拉电线给电动车充电。

二、不得在宿舍内存放和使用各种锅具

三、不得在宿舍内存放和使用各种加热装置

包括化学燃料加热、电加热在内的各种用品和装置,不得在宿舍出现,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为考虑同学们生活需要,第四条和第五条作为补充说明)

四、电吹风机可以在水房等提供插座的地方使用

考虑同学的生活需要,电吹风不作为违章电器进行清理,允许在宿舍存放电吹风,但是不允许在宿舍内使用(无论功率大小),宿舍楼内水房等区域提供了插座,能够使用电吹风。

五、不得在宿舍内使用饮水机加热

饮水机的加热装置也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在宿舍内存放的饮水机需将电源线绞掉方可使用。如在宿舍内发现未绞掉电源线的饮水机,同按违章电器处理。

违章电器的相关处罚规定可参照《2017学生手册》中《北京交通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违反宿舍安全管理规定者,除没收当事人违禁物品、进行批评教育外,还将报学生工作处或研究生工作部,参照《北京交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相应条款对其进行处理。若查获违章电器无人承认或集体使用,宿舍成员一并处理。参照《北京交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二十二条:私拉电线或违章使用电器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造成公私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最终解释权归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工作组所有。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工作组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自律会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