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北京交通大学2019届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干部及推荐评选“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05 阅读次数:4055次

土建学院2015级本科生:

根据北京市教委和我校毕业生工作的整体安排,现将北京交通大学2019届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干部评选及推荐评选“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工作安排如下:

1.2019年5月5日至5月15日,学院组织评选北京交通大学2019届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具体评选办法参照北京交通大学《学生手册》中《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励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执行。推荐名单应当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以上。

2.学院在评选推荐的北京交通大学2019届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基础上,按照规定推荐参评“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人选。具体评选办法严格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意见》(详见附件1)和《学生手册》中《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励办法》中第二十四条。推荐名单应当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以上。

3.学院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学院

毕业生人数

(教务处及各学院提供,不含延期生)

学校优秀毕业生名额

学校优秀毕业生干部名额

推荐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额



1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309

25

6

15


 

4.评选过程中如出现满足推荐条件的毕业生人数小于分配名额时,各学院应按照满足推荐条件的实际人数公示、上报。

5.评选基本条件

l  优秀毕业生

(1)前三年思想行为测评总成绩排名专业前30%;

(2)曾至少两次(不同学年)评为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其中至少一次校级“三好学生”);

(3)毕业设计(论文)优良;

(4)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体健康,达到本校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5)正确对待就业,服从祖国需要;

(6)就业过程中无违约记录。

l  优秀毕业生干部

(1)前三年思想行为测评总成绩排名专业前30%;

(2)曾三次评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优秀团干部(或不同学年两次被评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并或其它校级以上荣誉称号和奖励);

(3)毕业设计(论文)优良;

(4)正确对待就业,服从祖国需要;

(5)就业过程中无违约记录。

(注:《学生手册》上都有基本的评选条件。)

6.申请流程

(1)填写北京交通大学2019届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登记表(附件2、3)。登记表要求每人一式两份,均贴1寸免冠照片,学生个人信息为打印版。“荣誉称号”一项,只填写获得的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团干部”四种荣誉称号,并提交四种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以便复核。(注:若“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评选条件都符合,可都申请,但不兼得,学院根据名额进行调整。)各班于5月10日前收齐后交给团总支,学院根据提交材料进行评选,推荐名单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以上。

 

联系人:王雅洁    电话:51682032

 

 

土建学院学生工作组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