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学院关于评选北京交通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干部及推荐评选“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07 阅读次数:3917次

土建学院2017级本科生:

为顺利做好毕业生工作,根据北京市教委和我校毕业生工作的整体安排,现将北京交通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干部评选及推荐评选“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工作安排如下:

1.2021年5月6日至5月19日,学院组织评选北京交通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具体评选办法参照北京交通大学《学生手册》中《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励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执行。推荐名单应当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以上。

2. 学院在评选推荐的北京交通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基础上,按照规定推荐参评“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人选。具体评选办法严格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意见》(详见附件1)和《学生手册》中《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励办法》中第二十四条。推荐名单应当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以上。

3.学院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

毕业生人数

(教务处及各学院提供,不含延期生)

学校优秀毕业生名额

学校优秀毕业生干部名额

推荐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额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76

22

6

14


4.评选过程中如出现满足推荐条件的毕业生人数小于分配名额时,各学院应按照满足推荐条件的实际人数公示、上报。

5. 评选基本条件

·优秀毕业生

(1)按在校毕业生总数的8%评选;

(2)曾至少两次(不同学年)评为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其中至少一次校级“三好学生”);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B+及以上;

(4)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体健康,达到本校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5)正确对待就业,服从祖国需要;

·优秀毕业生干部

(1)按在校毕业生总数的2%评选;

(2)曾三次评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优秀团干部(或不同学年两次被评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并获其它校级以上荣誉称号和奖励);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B+及以上;

(4)正确对待就业,服从祖国需要;

(注:《学生手册》上都有基本的评选条件。)

若“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评选条件都符合,可都申请,但不兼得,学院根据名额进行调整。

6.申请流程

填写北京交通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登记表(附件2、3),北京交通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汇总表(附件4、5)。以班级为单位汇总后于5月12日17:00前交给团总支迟义浩。

登记表要求每人一式两份,均贴1寸近期免冠照片(或直接彩色打印),学生个人信息为打印版。“荣誉称号”一项,只填写获得的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团干部”四种荣誉称号,并提交四种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以便复核。因登记表需存入个人档案,请认真填写,原则上不超过1页。

汇总表要求班级汇总后提交电子版。

 

联系人:王潇    电话:51682032


附件:

1.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意见

2.北京交通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3.北京交通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生干部登记表

4.土建学院-北京交通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5.土建学院-北京交通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生干部汇总表



 

土建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