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学院2017级本科生:
为顺利做好毕业生工作,根据北京市教委和我校毕业生工作的整体安排,现将北京交通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干部评选及推荐评选“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工作安排如下:
1.2021年5月6日至5月19日,学院组织评选北京交通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具体评选办法参照北京交通大学《学生手册》中《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励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执行。推荐名单应当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以上。
2. 学院在评选推荐的北京交通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基础上,按照规定推荐参评“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人选。具体评选办法严格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意见》(详见附件1)和《学生手册》中《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励办法》中第二十四条。推荐名单应当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以上。
3.学院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 | 毕业生人数 (教务处及各学院提供,不含延期生) | 学校优秀毕业生名额 | 学校优秀毕业生干部名额 | 推荐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额 | |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 276 | 22 | 6 | 14 |
4.评选过程中如出现满足推荐条件的毕业生人数小于分配名额时,各学院应按照满足推荐条件的实际人数公示、上报。
5. 评选基本条件
·优秀毕业生
(1)按在校毕业生总数的8%评选;
(2)曾至少两次(不同学年)评为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其中至少一次校级“三好学生”);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B+及以上;
(4)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体健康,达到本校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5)正确对待就业,服从祖国需要;
·优秀毕业生干部
(1)按在校毕业生总数的2%评选;
(2)曾三次评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优秀团干部(或不同学年两次被评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并获其它校级以上荣誉称号和奖励);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B+及以上;
(4)正确对待就业,服从祖国需要;
(注:《学生手册》上都有基本的评选条件。)
若“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评选条件都符合,可都申请,但不兼得,学院根据名额进行调整。
6.申请流程
填写北京交通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登记表(附件2、3),北京交通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汇总表(附件4、5)。以班级为单位汇总后于5月12日17:00前交给团总支迟义浩。
登记表要求每人一式两份,均贴1寸近期免冠照片(或直接彩色打印),学生个人信息为打印版。“荣誉称号”一项,只填写获得的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团干部”四种荣誉称号,并提交四种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以便复核。因登记表需存入个人档案,请认真填写,原则上不超过1页。
汇总表要求班级汇总后提交电子版。
联系人:王潇 电话:51682032
附件:
1.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意见
2.北京交通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3.北京交通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生干部登记表
4.土建学院-北京交通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5.土建学院-北京交通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生干部汇总表
土建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