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02 阅读次数:2359次

201920202021级本科生:

为更好地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树立和表彰先进个人典型,根据学校评优评先工作安排和《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就土建学院组织评选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第一条 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要求没有不及格科目,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第二条 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三条 学习成绩要求:

1.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前10%,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

2.学习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且证明材料须经相关领域专家确认并由学校审核盖章。

 

第四条 突出表现要求:

突出表现是指学生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标准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参考学校教务部门公布的影响大、含金量高的高水平学科竞赛项目列表。参加高水平S类学科竞赛(由教务部门组织评定)获得最高等级奖励的项目团队首位主创,如符合国家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则可获评当年的国家奖学金。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技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参考亚运会竞赛项目列表(电子竞技、棋牌类项目除外)。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第五条 获评学校“自强之星”者,如符合国家奖学金评选的基本申请条件,则可直接获评当年的国家奖学金。

 

二、评选办法及时间安排

2022102,学生工作组下发评先通知。

10319:00前学生个人根据国家奖学金的具体条件进行申请,参考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模板】(见附件2),填写并提交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电子版和纸质版(双面打印)各一份,交至班级负责人处。

10322:00前班级负责人汇总并填写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将电子版个人申请审批表(附件1)及电子版名单汇总表(附件3)交至负责评优评先的各年级团总支处

104上午10:00前,负责评优评先的各年级团总支汇总电子版个人申请审批表及电子版名单汇总表发送至邮箱yyzhao1@bjtu.edu.cn

104日下午16:00前,负责评优评先的各年级团总支以年级为单位把按照学号排序的纸质版申请审批表(双面打印)及纸质版名单汇总表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104日下午16:00后,学院评审委员会查申请学生的参评资格,根据申请学生的学习成绩、综合素质表现进行函评,根据名额1:1.5以内(四舍五入、并列增补)的比例公布进入答辩名单。

暂定105日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国家奖学金将组织统一答辩请同学们提前准备好答辩PPT

 

三、答辩要求

1)候选人以PPT展示的形式陈述自己在2021-2022学年中学习、生活、科研、学生工作等各方面取得的优异成绩,分享自己的经历与感悟,限时4分钟;

2)评委老师根据候选人个人风采展示的表现针对性提出问题,候选人现场答辩;

3)学院根据最终成绩(70%×学习成绩+30%×答辩成绩)排名并公示;

4)具体答辩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赵燕燕(51682032/17812717010)

2019级团总支:余德芃(19231286@bjtu.edu.cn/15280325856)

2020级团总支:刘运琪(20231131@bjtu.edu.cn/18810582285)

胡恩瑞(20231187@bjtu.edu.cn/15333425298)

2021级团总支:柴雨萱(21231178@bjtu.edu.cn/18810236182)

张筱钰(21231213@bjtu.edu.cn/15166196119)

 

 

 

 

土建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2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