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2021级本科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就组织土建学院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与基本条件
第一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第二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要求没有不及格科目,专业排名前50%。
第三条 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第四条 获评学校“自强之星”者,如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的基本申请条件,则可直接获评当年的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评选办法与时间安排
2022年10月2日,学生工作组下发评先通知。
10月7日上午10:00前,学生个人根据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具体条件进行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电子版材料
1.提交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参考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填写模板】(见附件2)填写;
2.提交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3);
3.提交一个不超过30页的PPT,展示自己在上一学年中学习、生活、科研、学生工作等各方面取得的优异成绩,分享自己的经历与感悟;
4.提交一篇不超过1500字的演讲稿,演讲稿内容需配合PPT。
纸质版材料
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双面打印)
所有材料交至班级负责人处。
10月7日中午12:00前,班级负责人汇总电子版评选材料(每名同学的材料单独放至一个文件夹,以“学号+姓名”命名)、电子版名单汇总表(所有同学汇总成一个表格),发至负责评优评先的各年级团总支处。
10月7日下午14:00前,负责评优评先的各年级团总支汇总电子版评选材料及电子版名单汇总表(所有班级汇总至一个表格)后发送至邮箱yyzhao1@bjtu.edu.cn。
10月7日下午16:00前,负责评优评先的各年级团总支以班级为单位把按照学号排序的纸质版申请审批表(双面打印)及纸质版名单汇总表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10月7日-9日,学院评审委员会审查申请学生的参评资格,学院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以申请材料为依据进行函评,以总成绩(总成绩=学习成绩×70%+函评成绩×30%)排名确定评选结果。
10月10日,公示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结果。
联系人:赵燕燕(51682032/17812717010)
2019级团总支:余德芃(19231286@bjtu.edu.cn/15280325856)
2020级团总支:刘运琪(20231131@bjtu.edu.cn/18810582285)
胡恩瑞(20231187@bjtu.edu.cn/15333425298)
2021级团总支:柴雨萱(21231178@bjtu.edu.cn/18810236182)
张筱钰(21231213@bjtu.edu.cn/15166196119)
土建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2年10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