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023年选拔优秀硕士生攻读博士学位实施细则
为加强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提高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根据学校《关于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在我院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位点中,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2022-2023学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报名及选拔工作相关事项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面向注册在校的全日制非定向一年级、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和满足教育部有关“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条件要求的全日制定向一年级、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二)考生需满足《北京交通大学 2022 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北京交通大学 2022 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第一条报考条件的基本要求;
(三)完成硕士阶段课程学习,课程成绩排名符合要求(加权平均成绩原则上在本专业前50%);或研究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研究生创新成果须至少满足三类成果及以上一项(依据《北京交通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应取得创新成果要求》院发〔2022〕36 号文)
(四)满足条件的学术型一年级、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可报考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和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五)满足条件的专业学位一年级、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可报考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报考程序
(一)本人提出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申请,填写“北京交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
(二)申请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同意接收。
(三)申请人登陆研究生院招生专题主页信息系统-“博士招生”进行网报(网报时间:2021年11月14日至2021年12月16日)。
(四)网报通过后,到土建学院研究生科(土木工程楼617室王老师处)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两份《202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专家须在包括首页的每一页纸上签字)每份原件复印件各一套;
3、政治审查表;
4、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6、本科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学位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的中国学位认证系统中的学位认证报告和硕士学籍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7、学生证复印件;
8、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的原件;
9、《2023年报考北京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诚信承诺书》。
10、《北京交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硕博连读规定课程审查表》基本信息、《硕博连读报名表》(本表只交电子版发至mwang@bjtu.edu.cn)
(五)学院对申请人报考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规定者或因个人原因未能将报考材料及时送达者,将取消申请资格,不予考核。
三、综合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申请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政考核是博士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专业能力综合考核
学院按学位点成立考核小组,对通过审核的学生进行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考核,考核的形式一般为面试。考核小组成员由本学位点博士研究生导师组成,总数不少于5人。重点考核该生是否具有开展科学研究的潜质,完成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能力,给出考核成绩及综合评语,并填写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认定考核表。
(三)考核过程
计划在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硕博连读生的考核工作。如有变化会提前通知。
(四)硕博连读资格认定考核
计划在2023年5月底前,完成前期选拔的硕博连读生规定课程学习情况审查工作,审查表及硕博连读资格认定考核表上报研究生院。
四、确定拟录取名单
根据招生计划和导师招生名额情况,对考生的考核成绩、考核记录、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情况及体检结果进行严格审查,按照 “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经博士研究生导师签字确认后,学院在博士研究生招生系统中完成拟录取工作,并在学院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硕博连读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其它有关事项
(一)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的硕士研究生,报名身份选择“在学硕士”,拟录取的考生在报到入学前,如受到学风学纪相关处分的,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二)所有考生应按规定填写个人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取消报名、不能参加考核或未被录取,已交付的报名费、报名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三)确定“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的硕士研究生,纳入学院当年博士生招生指标,随当年录取的博士生一起上报教育部备案,于当年9月正式报到入学,取得博士学籍,享受博士奖助学金。
(四)硕博连读生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自博士研究生入学起)。
(五)拟录取的硕博连读生在硕士研究生阶段须继续按照已制订的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完成规定课程的学习;取得博士生学籍后,由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按照录取专业的硕博连读培养方案要求重新制订博士研究生阶段的个人培养计划。
(六)拟录取硕博连读生如出现学院规定的硕士阶段课程学习不合格或受到相关违纪处分,应及时发现并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七)国防生按照《关于国防生报考研究生若干问题的通知》(政干发[2015]20号)等有关要求进行申请。
(八)硕博连读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九)学院网站招生工作-博士招生栏目公布参加考核及拟录取的考生编号、姓名、成绩。
北京交通大学土建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工作组
联系电话:010-51685313
联系人:王勐
2022.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