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1 阅读次数:561次

期末考试是学校教学活动的重要环节,为确保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考试工作条例》的规定,并结合我校教学工作实际,将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安排

1、统考安排:本学期全校统一安排的期末考试将从17周周二(202412)开始至18周周五(2024112日)结束,2024年1月1日(17周周一)为元旦假期,不安排考试。

2、学院组织考试安排:学院自行安排的考试请安排在1618周,应于18周周五(2024112)前完成考核。

二、继续积极推进网上阅卷工作

采用网上阅卷系统进行考试阅卷是线上审核评估工作的要求。为了确保良好的考风和学风,更好地实现考试公平公正,同时提升教师阅卷工作效率,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增强治理能力,学校积极推进使用网上阅卷系统开展试卷的电子化扫描与评阅。请各教学单位在期末考试中组织相关教师使用网上阅卷系统,应用尽用,并做好统计工作。

三、加强考试管理,树立良好考风

(一)加强对监考教师的培训

各学院一定要选派认真负责、能胜任监考工作的教师担任监考。各学院在考前要召开监考员培训会,结合我校考试管理规定和典型监考案例,对监考教师进行培训,强化管理和服务意识。

学院要在开考前适当时间对本部门的监考老师再次发出监考提示,并得到确认回复,避免监考老师迟到或缺岗。

监考员一定要遵守学校的考试管理规定,按照本科生院发布的《监考工作要点》,逐项落实,严格执行。要注重考试过程中对考生的人文关怀,加强服务意识,从爱护学生的角度考虑问题,该提醒的一定要提醒,防止考生无意识违规行为的发生。所有监考人员要形成共识:只有严格监考才能维护考试的公平性,才是对所有考生最好的关心和爱护,才是立德树人原则在我校考试环节的最好体现。

(二)加强对学生考风考纪的教育

各学院学生工作组要按照学生工作处的要求,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要将《诚信考试倡议书》以邮件的形式向学院学生群发,同时通过学院网站、学院宣传公告栏、年级大会、诚信考试签名等形式,以《考试违纪作弊案例》为警示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让学生们熟知考试管理规定,认识到考试违纪、作弊的严重后果,从而自觉遵守考场纪律。要充分发挥学生党支部、班级、学生党员和学生骨干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功能和作用。

(三)加强校院两级巡视

继续加强由本科生院、学生工作处领导和各学院教学副院长、副书记组成的校级考试巡视组的巡视工作。校级考试巡视组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进行通报,当事人有过错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各学院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加强考试巡视工作,确保本院派出的监考教师准时到达考场,并尽职尽责地完成监考工作。学院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巡视结果要及时报本科生院,考场巡视记录单必须在考试结束后交本科生院,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本科生院。

(四)采取多项措施,加强考场管理

1.继续在各教学楼设立考务组。设考务组长和流动监考员,主要负责检查监考老师履行职责情况,协助监考老师维护考场秩序及处理考场上的特殊情况。

2.继续加强对考场的视频监控力度。学校设立视频监控组,每场考试安排老师在视频监控室值班,通过大屏幕全程对所有考场进行远程巡视并录像。

3.严格执行考试过程中不允许考生上卫生间的政策。严防考生利用上卫生间的机会查看资料、传递答案的事件发生。要求监考老师在考前宣读考场纪律,要求考生考前上卫生间,考试期间不允许离开考场。对于极个别学生确实因为身体原因要上卫生间,监考员必须报告流动监考,用金属探测仪检查考生随身物品后,由1名监考员陪同上卫生间。

4.使用技术手段,规范考场行为,防止违纪作弊。在考试期间将关闭楼内的手机信号放大器,并开启手机信号屏蔽仪,屏蔽相关教学楼的WIFI信号手机5G信号,减少网络传递考试信息的风险,防止发生严重作弊事件。在技术防范的同时,监考老师要提醒考生严禁携带手机,考前使用金属探测仪检查每个考生身上是否携带手机,防止个别考生利用手机查看事先存在手机里的资料。

5.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院自主安排的考试。自主安排的考试与全校统一安排的考试在组织上要求完全一致:要按照左右隔双的原则安排座位;选派认真负责的教师担任监考;考试期间要开启屏蔽仪和视频监控系统;开考前要强调考试纪律,要在黑板上书写《特别提示》;出现违纪、作弊现象保留好相关材料证据,由学院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查认定,然后及时将材料本科生院,由本科生院进行通报各学院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应加强巡视,学校将集中抽查,重点纠正个别考场监考不到位、考场安排不合理等现象。

(五) 为考生提供更周到的服务

1.做好学生复习的组织工作,通过课程平台、网络、邮件等各种方式学业有困难的学生进行学业帮扶,确保学生学习效果。

2.各学院在考前通过微信群、邮箱、网站、橱窗张贴等方式将学院考试期间的联系方式公布给学生,方便学生与学院沟通,避免学生找学院解决问题、反映情况渠道不畅的现象(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教学科老师,电话:51688227)

3.学生可以通过新教务系统查看到自己的全校统考安排,学院应提醒学生及时上网查看,并按时参加考试。

4.对于采用开卷方式考核的课程,为了避免同学违反规定多带参考资料,请各学院通过网站等途径对开卷考试可携带的工具、资料向学生提前说明,并要求学院督促相关监考老师在考场上认真检查。

(六) 加强试卷保密管理,严格评分标准,及时录入成绩

1.学院是试卷管理的责任单位,各学院要制定严格规范的试卷保管办法,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试卷印刷前,由学院对试卷进行审核并由教学院长签字后方可使用。教学科和主监考进行试卷交接时,双方要再次核对试卷种类和数量,防止拿错试卷或数量短缺。

2.各学院要加强对判卷和评分的管理,教师判卷应认真,评分应准确。考试的试卷将扫描后保存电子版,作为学生的档案资料。为此,请各学院一定要确保试卷评阅工作的质量。

3.请各学院督促任课教师尽快判卷,及时录入系统。全校大面积公共基础课应在课程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其他课程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成绩评定和录入,任课教师在成绩提交前一定要仔细核对,提交后不能随意更改。避免因任课老师登录成绩不及时影响学生补考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