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北京交通大学2024-2025学年 2024级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05 阅读次数:7666次

各位全日制研究生:

根据学校制定下发的《北京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校发〔2019〕41号),拟对我院2024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采用线上方式开展认定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认定要从客观实际出发,以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为主要认定依据,保证认定标准和尺度统一,确保公平公正。

2.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建立科学的量化指标体系进行定量评价,结合民主评议通过定性分析修正量化结果,更加准确全面地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

3.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做到认定内容、程序、方法等透明,确保认定公正,同时要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

4.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既要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主动利用学生资助完成学业,也要充分尊重学生个人意愿,遵循自愿申请的原则。

二、认定对象

我院2024级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复学学生、硕转博学生、其他年级家庭情况突发困难的学生。特殊类型困难家庭学生原则上均应被认定。

三、组织机构

学院根据《北京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附件1)要求,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和班级认定评议小组。

构成如下:

1.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

组长:周墨臻

组员:秦乐乐、许良雨

2.2024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

组长:秦乐乐

组员:2024级班主任代表、2024级兼职辅导员、2024级各班班长及团支书

四、认定等级

本次认定等级分为一般困难困难特别困难三个等级,具体认定标准及要求见《北京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五、时间节点及工作安排

9月2日-9月6日

学院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公布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并通知全体学生,启动困难认定相关工作。

学院以年级为单位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名单在班级范围内公示。

学生登录智慧思政学工系统https://dxxyzhxg.bjtu.edu.cn/),在业务中心中选择发起业务(截止6日20:00前)。具体填写要求详见填写说明(附件2)。

9月6日-9月7日

学院辅导员知会申请学生名单,并提交至年级资助评议小组审核评议。

9月8日-9月10日

年级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初步困难等级认定结果,与了解到新生家庭经济状况、家庭供给学生生活费,特别是新生入校以来的实际生活表现进行比对,通过民主评议确定困难等级,并由评议小组组长给出评议结果在系统中形成认定结果。

9月11-9月12日

年级辅导员对本年级的认定结果进行确认。

9月13日-9月14日

学院资助领导小组审议年级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并在系统中确认后将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等级汇总表导出,与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统计表发送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9月15日-9月16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各学院统计的信息,与各学院进行沟通调整

9月16日

经沟通调整后,学院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9月24日前

公示结束后,学院报送最终确认的学生名单,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统计表,以及公示证明材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和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名单,公示证明或照片)加盖公章后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六、工作要求

1.公开校院两级的监督联系方式,学校的监督电话为51685223,电子邮箱为xszzzx@bjtu.edu.cn,学院的监督电话为 51683765,电子邮箱为tjygz@bjtu.edu.cn,反映情况一般应具实名。

2.根据《北京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对于学生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其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并进行通报。

3.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及时办理保险,申请助学金、办理助学贷款等后续资助,各位同学要在智慧思政中尽快办理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业务(操作步骤见附件2)。

七、注意事项

1.原则上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均应申请困难认定;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学生也应申请困难认定。

2.研究生困难认定的结果将应用于就业补助、社会专项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思源助学金及其他学校助困资金的申请使用资格,未经认定的学生不得申报相关经济补助。

3.双培生不在困难认定范围内。

 

 

附件1:北京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附件2:智慧思政困难认定系统操作指南

 

 

土建学院研工组 

2024年09月03日